证券代码:002761证券简称:浙江建投公告编号:2025-077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参股公司温州市浙建未 来社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浙建”)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拟对通过下属子公司浙建项目管理(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建杭州”)提供的财务资助进行展期,展期金额为6164.69万元,展期年利率为8%,展期至2028年12月31日,与其他股东借款期限保持一致。 ●本次财务资助展期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财务资助展期事项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持续做好风险管控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提供财务资助情况概述 为满足温州浙建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于2022年7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通过下属子公司浙建 杭州按持股比例向温州浙建提供财务资助,财务资助金额不超过45000万元,期限不超过36个月,借款年利率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4)。 为确保温州浙建正常运行,公司拟对剩余借款按持股比例进行展期,展期金额为6164.69万元,展期年利率为8%,展期至2028年12月31日,与其他股东借款期限保持一致。该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鉴于温州浙建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该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温州市浙建未来社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2年7月14日 法定代表人:郭建亦 注册地址:浙江省温州市永中街道繁青路208号龙和大厦西楼1201室。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6.50%;杭州财金未来 社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46.50%;公司全资子公司浙建项目管理(杭州)有 限公司持股7%。 2、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5年6月30日(未审计) 资产总额1542385109.211813435648.51 负债总额1465699880.801737652863.40 所有者权益76685228.4175782785.11 项目2024年1—12月(经审计)2025年1—6月(未审计) 营业收入25589083.4918535877.97 营业利润-9209347.83-902443.30 净利润-9209192.83-902443.30 3、资信情况:温州浙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与公司关系:温州浙建属于公司的参股公司。5、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的基本情况 (1)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5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7年11月29日 法定代表人:毛建忠 注册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行政中心大楼西裙楼二楼。 经营范围: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市政设施管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物业管理;建筑材料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土地整治服务;停车场服务;城乡市容管理;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管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与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杭州财金未来社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资本:3007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2年6月13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浙江财金未来社区股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元帅庙后88-1号543室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杭州财金未来社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3.25574%股份。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第一期借款合同到期日为2025年12月31日,借款年利率按8%执行。公司董事会授予 浙建项目管理(杭州)有限公司在展期期限内(2028年12月31日)办理后续借款合同相关事宜,与其他股东借款期限保持一致。后续项目公司若发生股权结构变更,公司将在6164.69万元范围内不超股比提供借款。 四、财务资助风险防范措施 公司在提供资助的同时,将加强对温州浙建的经营管理,积极跟踪温州浙建的日常生产经营进展,控制资金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五、董事会意见公司于2025年7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公司向参股公司温州浙建提供的财务资助展期是为了满足参股公司持续经营的资金需求,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监事会意见监事会于2025年7月15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向参股公司温州浙建提供财务资助展期整体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七、上市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累计金额6164.6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0.74%,无逾期未收回金额。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零二五年七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