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纪传盛
作为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2025年度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会议各项议案坚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2025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1、个人履历纪传盛,男,中国国籍,汉族,1970年1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3年毕业于汕头大学,英语本科专业暨南大学 EMBA 硕士,国际注册企业管理咨询师。曾任广东邦宝益智玩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现任广东省企业管理咨询协会副
会长汕头市英盛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深圳市英盛网络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等。
2、独立性自查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1次董事会,5次股东会。2025年,本人应出席董
事会10次(本人任期自2022年12月16日起—2025年12月15日止),应列席股东会
5次,本人实际出席董事会10次,实际列席股东会2次(请假2次)。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本报告期现场出席以通讯方委托出席是否连续两次缺席董事出席股东姓名应参加董董事会次式参加董董事会次未亲自参加董会次数会次数事会次数数事会次数数事会会议纪传盛109100否2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本着谨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尽责的态度,主动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关注公司运作的规范性,会前认真研读议案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结合自身专业经验合理发表意见和建议,并独立、客观、谨慎地行使表决权。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弃权或提出异议的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董
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履职,积极参与专门委员会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
任职期间,本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
2211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6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亲自出席,并按
规定对关联交易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及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参加股东会及关注深
交所“互动易”平台等渠道,及时了解中小股东关切,认真阅读公司公告,并主动跟踪监管部门、媒体及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密切关注行业动态与外部市场变化,研判其对公司经营的影响;持续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管理层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内部制度,确保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切实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同时,主动加强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的学习,积极参加监管部门和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不断提升专业素养与履职能力,更好服务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者权益保护。
(五)现场工作以及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天。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股东会等方式,深入了解公司
生产经营、财务状况、重大事项进展及规范运作等情况,为公司的发展和重要事项提供专业的意见与建议;同时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等渠道与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沟通,持续关注媒体及网络舆情、行业动态和外部市场变化对公司经营的影响,结合自身专业背景和经验,就公司战略发展与规范运作积极建言献策,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在履职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始终给予积极、高效的支持与配合,为本人独立、有效履职提供了良好保障。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度关联交易确认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相关议案及背景材料,认为:金发拉比2024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预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正常经营活动的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履行了合理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严格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重大事项,充分保障了投资者的知情权。相关定期报告的审议与披露程序合法合规,内容客观反映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三)关于标的资产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及业绩补偿事项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要求业绩承诺方依约进行业绩补偿的议案》。本人认为:根据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东韩妃2023年、2024年的审计报告,韩妃投资未完成承诺业绩,按照《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协议补充协议》的相关约定,业绩承诺方应向公司支付业绩补偿金,公司应向业绩承诺方发出《关于要求业绩承诺方依约进行业绩补偿的通知》,敦促其尽快按协议约定与公司协商补偿方案。四、总体评价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勤勉履职,持续关注公司
规范运作,就重点事项积极与管理层沟通并提出建议,有效履行对公司财务及业务的监督职责,切实发挥了独立董事在参与决策、监督制衡和专业咨询方面的作用,提升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纪传盛
2026年4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