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62 证券简称:*ST 金比 公告编号:2025-068 号
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股东会无新增、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3、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会决议的重大事项
的参与度,本次股东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0月30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深交所交易系统:2025年10月3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互联网投票系统:2025年10月30日9:15—15:00
2、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汕头市金平区鮀浦鮀济南路107号);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林浩亮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5人,代表股份1912570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023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905209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815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2人,代表股份7360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7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3人,代表股份27410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4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20049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6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2人,代表股份7360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79%。
3、其他出席、列席会议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其中副董事长汤典勤、董事总经理林国栋因公出差,独立董事纪传盛、监事会主席张余芳因个人原因请假,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提案1.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11566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5%;
反对965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5%;弃权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406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3399%;反对965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5214%;弃权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86%。
提案2.01《股东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11592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9%;
反对9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1%;弃权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432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320%;反对9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294%;弃权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86%。
提案2.02《董事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11568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6%;
反对9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1%;弃权612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408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3472%;反对9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294%;弃权612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34%。
提案2.03《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总表决情况:
3同意1911544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4%;
反对9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5%;弃权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384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2569%;反对9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206%;弃权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25%。
提案2.04《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11281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26%;
反对12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2%;弃权602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121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3002%;反对12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801%;弃权602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97%。
提案3.00《关于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10987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73%;
反对1532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1%;弃权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4同意25827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2276%;反对1532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900%;弃权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24%。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金发拉比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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