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上海元一成物科技有限公司、陈珂如的 监管函 公司部监管函〔2025〕第123号 上海元一成物科技有限公司、陈珂如: 经查明,你们存在以下违规事实: 你们在2025年6月17日通过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 公司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未能完整、及时披露上海元一成物科技有限公司的最终控制主体上海浩然春晖合伙企业已被法院裁定强制清算的情况。你们的前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5年修正)》第三条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1.4条、第2.1.3条、第3.4.2条的规定。 本所希望你们认真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特此函告 1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2025年7月16日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