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京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蓝黛科技: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4-28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002765证券简称:蓝黛科技公告编号:2026-026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04月27日14:50召开,会议召开具体情况如下: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4月27日(星期一)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04月2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4月27日09:15—09:25,0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6年04月27日0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3、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剑山路100号公司办公楼506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佳莉女士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26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为

123045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8683%。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计3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为117912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81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计423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为5132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71%。

本次股东会现场出席及参加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

东)共425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为5162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916%。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邀请的上海正策(重庆)

律师事务所金尚舆律师、孙瑞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会议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审议通过决议如下:

1、审议《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2109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2394%;反对872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7088%;弃权6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51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22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81.8705%;反对87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6.8936%;弃权6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2359%。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2、审议《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2053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1937%;反对844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6867%;弃权14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3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119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17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80.7818%;反对84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6.3667%;弃权14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8514%。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3、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2037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1813%;反对870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7072%;弃权13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3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111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15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80.4854%;反对87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6.8568%;弃权13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6577%。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4、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2013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1614%;反对887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7216%;弃权14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1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117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130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80.0108%;反对88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7.1997%;弃权14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7895%。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5、审议《公司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2040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1831%;反对871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7085%;弃权13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3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108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15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80.5281%;反对87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6.8878%;弃权13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5841%。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6、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2049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1908%;反对857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6968%;弃权13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3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112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16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80.7121%;反对85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6.6089%;弃权13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679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7、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2023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1693%;反对886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7208%;弃权13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3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109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14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80.2007%;反对88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7.1803%;弃权13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619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8、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1673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8.8849%;反对1240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83%;弃权13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3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106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79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73.4208%;反对124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4.0339%;弃权13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5454%。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9、审议《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1998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1495%;反对895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7279%;弃权15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6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122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11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79.7280%;反对895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7.3508%;弃权15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9212%。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10、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1713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8.9179%;反对1197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9735%;弃权13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3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108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83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74.2072%;反对119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3.2028%;弃权13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589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11.01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121682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8.8921%;反对1223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9940%;弃权14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4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1139%。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79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73.5932%;反对122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3.6929%;弃权14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713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1.02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121707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8.9127%;反对1197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9735%;弃权14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4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113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82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74.0833%;反对119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3.2028%;弃权14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713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1.03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2171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8.9158%;反对1197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9735%;弃权13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4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110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82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74.1569%;反对119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3.2028%;弃权13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6403%。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11.04修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22046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1879%;反对864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7029%;弃权13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4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1091%。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16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80.6443%;反对86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6.7542%;弃权13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6016%。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11.05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121684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8.8940%;反对122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9931%;弃权13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4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112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80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73.6377%;反对122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3.6716%;弃权13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6907%。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11.06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121688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8.8972%;反对1218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9899%;弃权13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4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112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80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73.7152%;反对121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3.5941%;弃权13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6907%。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11.07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21614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8.8375%;反对1198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9744%;弃权23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1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1881%。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73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72.2914%;反对119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3.2241%;弃权23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4.4844%。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11.08修订《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21716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8.9203%;反对1192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9693%;弃权13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4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110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83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74.2653%;反对119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3.1040%;弃权13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6306%。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11.09修订《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121713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8.9176%;反对1193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9696%;弃权13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4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112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830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74.1995%;反对119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3.1099%;弃权13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6907%。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11.10修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2162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8.8425%;反对1187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9654%;弃权23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1921%。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73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72.4096%;反对118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3.0111%;弃权23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4.5794%。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上海正策(重庆)律师事务所金尚舆律师、孙瑞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上海正策(重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27日

免责声明:用户发布的内容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与九方智投无关,不作为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任何免费荐股、代客理财等内容,请勿添加发布内容用户的任何联系方式,谨防上当受骗。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