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仝小民作为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2025年严格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5年度任期工作中,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全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的基本情况仝小民,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生,硕士学历,中国上市公司协会注册独立董事。曾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部门副总监、高级工程师、深圳市智慧城市产业促进会常务副会长,现任国家发改委中国发展改革研究院研究员、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客座教授、广东省社会主义学院客座教授、欧美同学会东南亚和南亚分会副会长、广东省欧美
同学会副秘书长、常务理事。2022年3月至2025年12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业委员会出席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
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8次,并认真审议董事会提出的各项议案,对每次董事会所列明的事项进行审议和表决(含通讯表决);2025年,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3次,本人亲自出席3次。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2025年度,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共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6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4次。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1报告期内,我们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
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并专门就审计事项进行了事前、事中、事后的沟通交流会,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三)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1、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
行了认真的审核,提出合理建议,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2、持续关注信息披露工作,董事会前认真审阅会议资料,会后仔细查阅披露信息,监
督和核查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
3、对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情况,对董事会决议和股东
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以及募集资金使用、投资项目、业务发展等事项进行监督和核查,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4、为更好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认真
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文件,进一步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
况、财务状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检查,现场工作时间达19天。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内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掌握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有针对性地为公司的管理、运营、投资、发展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关联交易报告期内,作为独立董事共审议通过了3项关联交易事项,分别为:《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申请授信进展暨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向关联方申请授信的议案》,并对上述关联交易在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交易事项定价的公允性、公司经营的独立性以及保护中小股东利益方面做了细致的审查并发表了意见。
2(二)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予以肯定。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2025年12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5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在相关资格、履职能力方面进行了审查。
(四)关于高管变更
因工作调整,白新平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总裁职务。经公司董事长盛家方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并经公司2025年6月1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盛家方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总裁)。同时根据公司经营工作需要,经新任总裁盛家方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并经公司2025年6月1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白新平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拟聘任的总裁、副总裁的任职资格进行了严格的审查,一致同意聘请盛家方先生、白新平先生分别为公司总裁、副总裁。
(五)关于董事会换届2025年12月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控股股东中山乐兴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盛家方先生、蔡新
辉先生、独立董事候选人陈实强先生,高新投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白俊峰先生,公司董事会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朱光伟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详细的审查,同意提名盛家方先生、白俊峰先生、蔡新辉先生3人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陈实强先生、朱光伟先生出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3(六)关于股权激励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第一个行权期行
权条件成就、回购部分限制性股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等有关股权激励事宜,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为相关事项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就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议并仔细、审慎地行使了所有表决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签名: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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