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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菱股份: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5-12-3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002766证券简称:索菱股份公告编号:2025-073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5年12月29日(星期一)

下午14:30;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5年12月2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

12月29日15:00。

(2)会议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沪松公路2033号5号楼索菱股份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盛家方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282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计2949529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1508%,其中:

(1)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

份总计1950477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5834%;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与本次会议的股东共27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份999051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67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派律师宋佳音、田宇民到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记名投票方式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195047796股;反对0股;弃权0股;网络表决情况:

同意98058557股;反对1669400股;弃权177200股。

表决结果:同意2931063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票的99.3739%;

反对1669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660%;弃权17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01%。该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36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2555%;反对166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8902%;弃权17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543%。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逐项表决方式,其中:

2.01、审议通过了《股东会议事规则》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195047796股;反对0股;弃权0股;网络表决情况:

同意98054357股;反对1657200股;弃权193600股。

表决结果:同意2931021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票的99.3725%;

反对165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619%;弃权19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56%。该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35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1878%;反对165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6937%;弃权19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185%。

2.02、审议通过了《董事会议事规则》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195047796股;反对0股;弃权0股;网络表决情况:

同意98057357股;反对1656700股;弃权191100股。

表决结果:同意2931051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票的99.3735%;

反对165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617%;弃权19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48%。该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36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2361%;反对165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6857%;弃权19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782%。

2.03、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195047796股;反对0股;弃权0股;网络表决情况:

同意98043657股;反对1667300股;弃权194200股。

表决结果:同意2930914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票的99.3689%;

反对166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653%;弃权194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5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34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0155%;反对166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8564%;弃权19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281%。

2.04、审议通过了《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195047796股;反对0股;弃权0股;网络表决情况:

同意98027157股;反对1672300股;弃权205700股。

表决结果:同意2930749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票的99.3633%;

反对167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670%;弃权205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97%。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33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7497%;反对167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9370%;弃权20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134%。

2.05、审议通过了《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195047796股;反对0股;弃权0股;网络表决情况:

同意98055057股;反对1656500股;弃权193600股。

表决结果:同意2931028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票的99.3727%;

反对1656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616%;弃权19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5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35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1991%;反对165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6825%;弃权19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185%。

2.06、审议通过了《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195047796股;反对0股;弃权0股;网络表决情况:

同意98049857股;反对1653600股;弃权201700股。

表决结果:同意2930976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票的99.3710%;

反对165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606%;弃权201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8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35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1153%;反对165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6357%;弃权20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489%。

2.07、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195047796股;反对0股;弃权0股;网络表决情况:

同意98053257股;反对1648900股;弃权203000股。

表决结果:同意2931010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票的99.3721%;

反对1648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590%;弃权20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8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35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1701%;反对164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5600%;弃权20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699%。

2.08、审议通过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195047796股;反对0股;弃权0股;网络表决情况:

同意98053257股;反对1617100股;弃权234800股。

表决结果:同意2931010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票的99.3721%;

反对161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483%;弃权23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9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35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1701%;反对161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0478%;弃权23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821%。

2.09、审议通过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195047796股;反对0股;弃权0股;网络表决情况:

同意98035557股;反对1671100股;弃权198500股。

表决结果:同意2930833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票的99.3661%;

反对167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666%;弃权19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7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33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8850%;反对167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9176%;弃权19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974%。

2.10、审议通过了《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195047796股;反对0股;弃权0股;网络表决情况:

同意98041457股;反对1603600股;弃权260100股。

表决结果:同意2930892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票的99.3681%;反对160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437%;弃权26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8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34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9800%;反对160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8304%;弃权26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896%。

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其中:

3.01、审议通过了《提名盛家方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896605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057%。盛家方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2、审议通过了《提名白俊峰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892370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621%。白俊峰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3、审议通过了《提名蔡新辉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892362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618%。蔡新辉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其中:

4.01、审议通过了《提名陈实强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911687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170%。陈实强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02、审议通过了《提名朱光伟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896847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139%。朱光伟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195047796股;反对0股;弃权0股;网络表决情况:同意97822657股;反对1644500股;弃权438000股。

表决结果:同意2928704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票的99.2940%;

反对164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575%;弃权43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8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12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4557%;反对164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892%;弃权43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55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宋佳音律师、田宇民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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