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先锋电子
股票代码:002767
信息披露义务人:石政民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开拓路7号先锋大厦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开拓路7号先锋大厦
一致行动人:石义民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双榆树知春路56号院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榆树知春路56号院
股份变动性质:减持
签署日期: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九日
1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目录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6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7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9
第六节其它重大事项............................................10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1
第八节备查文件..............................................12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3
3第一节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报本报告书指告变动书信息披露义务人指石政民一致行动人指石义民
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指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6年1月28日-2026年
1月29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
本次权益变动司股份共869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指为0.58%,减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从60.58%下降
至60.00%,权益变动触及5%的整数倍。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元指人民币元
4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石政民性别男国籍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11010219460528****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开拓路7号先锋大厦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开拓路7号先锋大厦是否有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姓名石义民性别男国籍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11010219550129****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双榆树知春路56号院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榆树知春路56号院是否有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关系的说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石政民先生与石义民先生为兄弟关系,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石政民、石义民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况。
5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而减持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2026年1月7日,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控股股东石政民先生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窗口期内不减持),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截至本报告签署日,石政民先生已减持869800股尚未全部完成上述减持计划。未来石政民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减持计划。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除上述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对在未来
12个月内是否继续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尚无明确计划。若发生相关事项,信息披露
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股东名称股份性质占总股本占总股本
股数(股)股数(股)
比例(%)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6491733243.28%6404753242.70%
其中:无限售条
石政民6491733243.28%6404753242.70%件股份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合计持有股份2595253517.30%2595253517.30%
其中:无限售条
石义民64881344.32%64881344.32%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1946440112.98%1946440112.98%
合计持有股份9086986760.58%9000006760.0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7140546647.60%7053566647.02%
有限售条件股份1946440112.98%1946440112.98%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石政民先生、石义民先生,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石政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869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8%,具体情况如下:
减持均价减持股数占总股本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时间
(元/股)(股)比例
石政民集中竞价2026年1月28日23.235098000.34%
石政民集中竞价2026年1月29日22.593600000.24%
合计8698000.58%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7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
结等权利限制情形。
8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除上述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9第六节其它重大事项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应当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无其他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10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石政民
一致行动人:石义民
日期: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九日
11第八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身份证明文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签署的本报告书文本;
(三)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以上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证券部。
12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
上市公司名称上市公司所在地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186-1号股票简称先锋电子股票代码002767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开拓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石政民住所路7号先锋大厦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减少□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无□不变,但持股比例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人是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否□
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动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持股数量:90869867股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持股比例:60.58%行股份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股
变动数量:减少869800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变动比例:减少0.58%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拥变动后数量:90000067股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变动后持股比例:60.00%比例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时间:2026年1月28日-2026年1月29日
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是否已披露资金来源不适用
13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
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否□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是□否□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
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是□否□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
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是□否□
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
是□否□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否□
14(本页无正文,为《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石政民
一致行动人:
石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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