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67证券简称:先锋电子公告编号:2025-610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石政民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控股股东石政民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1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期间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窗口期内不减持)。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025年5月23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石政民先生的通知,石政民先生通过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2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83%。减持后,石政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51773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45%,持股变动跨越1%的整数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元)减持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集中竞价交易2025/5/2117.681100000.0733%
石政民集中竞价交易2025/5/2217.175100000.3400%
集中竞价交易2025/5/2317.146200000.4133%
合计——12400000.8267%
石政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说明:股权比例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股权比例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列示,如存在误差均为四舍五入导致,下同。
2.减持前后持股情况对比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股东名称股份性质股数占总股本股数占总股本
(股)比例(股)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数6641733244.2782%6517733243.4516%
石政民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6641733244.2782%6517733243.4516%高管锁定股0000
3.2025年4月25日至本公告日,石政民先生持股变动跨越1%的整数倍,
具体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石政民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开拓路7号先锋大厦
权益变动时间2025年5月21日-2025年5月23日股票简称先锋电子股票代码002767
变动类型增加□减少□一致行动人有□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减持股数(万股)减持比例(%)
A股 124.0000 0.83%
合计124.00000.83%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间接方式转让□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执行法院裁定□选)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继承□
赠与□表决权让渡□
其他□(请注明)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股数(万股)
例(%)(%)
合计持有股份2595.253517.30%2595.253517.30%
其中:无限售
石义民648.81344.32%648.81344.32%条件股份有限售
1946.440112.98%1946.440112.98%
条件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6641.733244.28%6517733243.45%
其中:无限售
石政民6641.733244.28%6517733243.45%条件股份有限售
0000
条件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9236.986761.58%9112.986760.7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7290.546648.60%7166.546647.78%
有限售条件股份1946.440112.98%1946.440112.98%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否□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控股股东石政民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1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作出的承诺、意向、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期间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划
的3个月内(窗口期内不减持)。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是□否□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是□否□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收购的是□否□情形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
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石政民先生将根据市场行情、公司股票价
格等因素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具体的减持时间、减持价格也存在不确定性。
2、石政民先生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石政民先生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
减持计划的情形。
4、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
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石政民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