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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恩股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6-11 00:00 查看全文

股票代码:002768股票简称:国恩股份公告编号:2025-034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现有总股本为271250000.00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6250000股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每股派发现金红利=265000000股×0.28元/股=74200000.00元。

2、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而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2735483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74200000元/271250000股=0.2735483元/股)(按总股本计算每股现金红利时保留小数点后七位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折算每10股现金红利2.735483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735483元/股。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6月6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

1、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

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8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用于公司未来发展。若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及已回购股份数量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原则对分红总金额进行相应调整。

2、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

权益分派的权利。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公司现有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已回购股份。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71250000.00股

剔除已回购股份6250000.00股后的265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8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

资基金每10股派2.52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

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56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

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8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

6月17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6月1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

五、权益分派方法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6月1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帐号股东名称

101*****685王爱国

201*****386徐波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6月9日至登记日:2025年6月16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参数调整情况

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每股派发现金红利,即74200000.00元=265000000股×0.28元/股。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而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2735483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74200000元/271250000股=0.2735483元/股)。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735483元/股。

七、咨询机构: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地址:青岛市城阳区青大工业园2号路国恩股份证券事务部

咨询联系人:于雨

咨询电话:0532-89082999

传真电话:0532-89082855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特此公告。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1日

免责声明:本页所载内容来旨在分享更多信息,不代表九方智投观点,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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