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广东省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广东省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
管理效率和科学管理水平,明确总经理的职权、职责,规范总经理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广东省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对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的职责权限、分工等做出规定。
第三条公司设总经理一名,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主持公
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总经理的工作应贯彻诚信、勤勉、守法、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第四条公司总经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业生产经营业务,熟悉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有较强的使命感和开拓进取精神;
1广东省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五)忠诚自律、高效务实,对公司的核心价值观、终极目标、企业文化等具有高度认同感。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被宣告缓刑的,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
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
(七)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尚未届满的。
(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总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第七条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八条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前提出辞职。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按《公司章程》和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执行。
第九条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
公司总经理仅在公司领薪,不由控股股东代发薪水。
2广东省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三章总经理的职权
第十条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汇报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制度,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经董事会授权,代表公司处理对外投资事宜和签订包括投资、合作经
营、合资经营、借款等在内的经济合同;
(十)《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十一条公司的对外投资(不包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风险投资、关联交易及对外担保等投资事项),属于以下情形的,公司董事会可授权总经理决定:
(一)对外投资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低
于10%,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依据;
(二)对外投资涉及的标的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低于10%,或绝对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三)对外投资涉及的标的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
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比例低于10%,或绝对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四)投资项目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比例低于10%,或绝对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五)投资项目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比
3广东省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例低于10%,或绝对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六)对外投资项目属于关联交易的,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单项交易金额
低于30万元人民币、与关联法人发生的单项交易金额低于300万
元人民币的关联交易,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比例低于0.5%。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公司在12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相关资产分次购买、出售、置换的,以其累计数计算购买、出售、置换的数额。公司持有50%以上权益子公司发生购买、出售或置换资产的行为视同公司行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发生购买、出售或置换资产的行为,批准权限以购买、出售或置换金额乘以参股比例后按照上述规定的标准执行。
总经理应当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超过总经理决策权限的事项必须报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对于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
第十二条副总经理主要职权:
(一)副总经理作为总经理的助手,受总经理委托分管部门的工作。副总经理对总经理负责并在职责范围内签发有关的业务文件;
(二)总经理不在时,副总经理受总经理委托代行总经理职权。
第四章总经理的职责
第十三条总经理应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基础上,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注重精神
文明建设,不断提高员工的劳动素质和政治素质,培育良好的企业文化,逐步改善员工的物资文化生活条件,注重员工身心健康,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十四条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应当采取措施避免自身利益与公司利益冲突,不得利用职权牟取不正当利益。
4广东省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总经理对公司负有下列忠实义务:
(一)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挪用公司资金;
(二)不得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不得利用职权贿赂或者收受其他非法收入;
(四)未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告,并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
或者股东会决议通过,不得直接或者间接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五)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但
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告并经股东会决议通过,或者公司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不能利用该商业机会的除外;
(六)未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告,并经股东会决议通过,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
(七)不得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八)不得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九)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十)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忠实义务。
总经理违反本条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总经理的近亲属,总经理或者其近亲属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以及与总经理有其他关联关系的关联人,与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适用本
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
第十五条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负有勤勉义务,执行职务应当为公司的最大利益尽到管理者通常应有的合理注意。
总经理对公司负有下列勤勉义务:
(一)应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赋予的权利,以保证公司的商业行
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各项经济政策的要求,商业活动不超过营业执照规定的业务范围;
5广东省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二)应公平对待所有股东;
(三)及时了解公司业务经营管理状况;
(四)应当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
实、准确、完整;
(五)应当如实向审计委员会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审计委员会行使职权;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勤勉义务。
第五章总经理工作机构和工作程序
第十六条总经理工作机构:
(一)公司视实际情况设置秘书处。秘书处主要负责处理总经理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公司各个部门向总经理汇报工作。
(三)公司各个分支机构向总经理汇报工作。
第十七条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召集和主持,或由总经理
委托副总经理召集或主持。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有关公司经营、管理、发展的重大事项,以及各部门、各分支机构提交审议的事项。总经理办公会议应形成完整会议记录,并作为公司档案进行保管。
第十八条总经理办公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
根据工作需要,总经理可决定不定期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九条公司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参加总经理办公会议,总经理视需要
可决定公司本部有关部室负责人参加,也可通知有关分支机构负责人参加。
第二十条总经理会议议题经充分讨论后,形成会议纪要,由总经理签署后下发执行。
6广东省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六章经理的聘任与解聘
第二十一条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
第二十二条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可实行年薪制,报酬由董事会决定。若董
事兼任上述职务,其报酬由股东会决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第二十三条总经理解聘事由如下:
(一)董事会决议解聘;
(二)总经理主动辞职并经董事会确认。
第七章报告制度
第二十四条总经理应当根据董事会的要求,就公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以及资金、资产运作和盈亏情况等经营管理重大事项定期或不定期向董事
会提出报告,并保证报告的真实性。
第二十五条在董事会闭会期间,总经理应就公司经营和资产运作日常工作向董事长报告工作。
第二十六条在年度股东会前的董事会上,总经理应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二十七条总经理应自觉接受董事会的监督、检查。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细则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7广东省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二十九条本细则未明确事项或者本细则有关规定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
不一致的,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广东省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
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