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广东省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的监管函
公司部监管函〔2026〕第73号
广东省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30日,你公司披露《2025年度业绩预告》,预计你公司2025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4800万元至650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净利润)为5600万元至7500万元。2026年4月22日,你公司披露《2025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预计你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为3000万元至4000万元,扣非净利润为3200万元至4300万元。2026年4月27日,你公司披露《2025年度报告》,你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为3279.59万元,扣非净利润为3397.35万元。你公司2026年1月31日业绩预告披露的预计业绩与实际业绩存在较大差异,你公司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业绩预告。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
1订)》第1.4条、第2.1.1条第一款、第5.1.3条第一款、第5.1.9
条第二款的规定。
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吸取教训,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2026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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