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ST科迪(002770)公告,公司收到控股股东科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迪集团”)转发的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债权人魏均平以科迪集团“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仍具备重整价值”为由提交了破产重整申请书。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魏均平的申请并作出了(2020)豫14破申20号《民事裁定书》。企查查APP风险信息显示,除被申请破产外,科迪集团已15次被列为被执行人,被执行总标的约11.73亿元人民币,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张清海已多次被限制高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