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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兴菌业: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9-16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002772证券简称:众兴菌业公告编号:2025-055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52)详见公司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日期与时间:2025年09月15日(星期一)下午2:30开始;

(2)网络投票日期与时间:2025年09月15日(星期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09月15日上午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为 2025年 09月 1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09月15日下午3: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天水国家农业科技园区(麦积区中滩镇)公司会议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高博书先生

1/126、股权登记日:2025年09月09日(星期二)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180人,代表的股份数量为152661357股,占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7377%。其中: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1人,代表的股份数量为145645652股,占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8655%;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169人,代表的股份数量为7015705股,占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721%。

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72人,代表的股份数量为7251393股,占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35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的股份数量为235688股,占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69人,代表的股份数为7015705股,占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721%。

2、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姚佳律师、乔诗璐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单独计票;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

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情况

2/12(1)总表决情况

同意1520000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668%;反对53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05%;弃权12622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7%。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5900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8800%;反对53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7.3793%;弃权12622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407%。

表决结果通过。

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详见2025年08月16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逐项表决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2.01《关于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

(1)总表决情况

同意1520072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715%;反对50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99%;弃权15042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2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5%。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5972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9793%;反对50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6.9463%;弃权15042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744%。

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

3/12过。

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详见2025年08月16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2《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

(1)总表决情况

同意1519904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605%;反对53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05%;弃权13582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2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9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5804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7476%;反对53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7.3793%;弃权13582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731%。

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详见2025年08月16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

(1)总表决情况

同意1519904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605%;反对53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05%;弃权13582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2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9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5804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7476%;反对53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4/12的7.3793%;弃权13582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2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731%。

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详见2025年08月16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表决情况

(1)总表决情况

同意1520218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11%;

反对5049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07%;弃权

13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2%。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118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1806%;反对5049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6.9632%;弃权13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562%。

表决结果通过。

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详见2025年08月16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逐项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4.01《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1)总表决情况

同意1520222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813%;反对50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01%;弃权13522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500股),占出席本次

5/12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6%。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122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1862%;反对50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6.9490%;弃权13522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648%。

表决结果通过。

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详见2025年08月16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02《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1)总表决情况

同意1520005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671%;反对52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43%;弃权13522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5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6%。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5905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8869%;反对52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7.2483%;弃权13522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648%。

表决结果通过。

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详见2025年08月16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03《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1)总表决情况

同意1519693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299.5467%;反对5607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73%;弃权13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5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5593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4566%;反对5607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7.7327%;弃权13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107%。

表决结果通过。

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详见2025年08月16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04《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1)总表决情况

同意1519664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448%;反对5607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73%;弃权13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5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79%。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5564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4167%;反对5607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7.7327%;弃权13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507%。

表决结果通过。

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详见2025年08月16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05《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7/12(1)总表决情况

同意1478957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335%;反对5619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82%;弃权13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5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4%。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5581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4401%;反对5619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7.7492%;弃权13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107%。

表决结果通过。与会股东高博书、刘亮、邵小军、周进军、张收福均为本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详见2025年08月16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06《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1)总表决情况

同意1520257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836%;反对49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68%;弃权13672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0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96%。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157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2344%;反对49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6.8801%;弃权13672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855%。

表决结果通过。

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详见2025年08月16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

8/12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07《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1)总表决情况

同意1520297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863%;反对49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68%;弃权13272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9%。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197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2896%;反对49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6.8801%;弃权13272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04%。

表决结果通过。

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详见2025年08月16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08《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1)总表决情况

同意1519886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93%;反对5381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25%;弃权13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2%。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5786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7228%;反对5381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7.4210%;弃权13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562%。

表决结果

9/12通过。

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详见2025年08月16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09《关于修订<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1)总表决情况

同意1519956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639%;反对5311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79%;弃权13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5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2%。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5856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8193%;反对5311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7.3245%;弃权13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562%。

表决结果通过。

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详见2025年08月16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10《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表决情况

(1)总表决情况

同意1520781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80%;反对49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63%;弃权8502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9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7%。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681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9570%;反对49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6.8704%;弃权8502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900股),占出席本

10/12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25%。

表决结果通过。

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详见2025年08月16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议案》表决情况

(1)总表决情况

同意1520772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74%;反对52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42%;弃权5872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5%。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672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9446%;反对52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7.2455%;弃权5872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099%。

表决结果通过。

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详见2025年08月16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姚佳律师、乔诗璐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

1、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3、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有资格参加本

次股东大会,其参会资格合法、有效;

4、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11/12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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