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72证券简称:众兴菌业公告编号:2026-027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为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稳健、可持续发展,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了2026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2026年03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
审议<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基于谨慎性原则,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事项直接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01月0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
(一)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9.6万元/年(含税),按月平均支付。
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非独立董事
1/3非独立董事(除董事长及副董事长外)根据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以本人
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基础,按照公司相关薪酬及绩效考核制度综合确定领取薪酬,不另行发放董事津贴。
董事长(含副董事长)执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结构及考核标准。
(三)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本人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基础,实行年薪制,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
基本薪酬结合2025年度履职情况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以及行业情况进行确定,按月全额或部分发放。基本薪酬结构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确定。
绩效薪酬以对应岗位职责为核定基准,严格遵循责权利对等、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按绩取酬的原则予以确定,按照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评定。
董事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按其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且不另行发放董事津贴。
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担任多个管理岗位的,按孰高原则领取薪酬,不重复计算。
(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
收入、职位或者岗位津贴、补贴等,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四、实施程序
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本方案,具体组织实施对考核对象的绩效考核工作,并对薪酬方案、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五、其他说明
1、上述津贴、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公司可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情况,针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中长期
激励措施,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具体方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另行确定。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
2/3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4、在本方案生效前已按2025年薪酬(津贴)标准发放了2026年部分薪酬(津贴)的,公司将在本方案生效后在按月发放中予以调整,确保2026年全年按本方案执行。
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股东会等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6、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调整本方案。
7、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执行。
本方案经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六、备查文件1、《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3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