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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弘药业: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2-08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002773证券简称:康弘药业公告编号:2024-005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

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2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年2月2日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所有监事发出。

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龚文贤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书面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增值权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

1、本次授予股票增值权的激励对象为公司二〇二三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以

1/3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中确定的激励对象,其作为公司

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2、拟获授权益的激励对象为公司下属公司任职的外籍核心员工。

3、拟获授权益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4、拟获授权益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激励对象不是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父母、配偶、子女。

5、公司确定股票增值权的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6、截至目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已经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本

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获授股票增值权的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监事会同意以2024年2月8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1名激励对象授予10.00万份股票增值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增值权的公告》。

2/3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2月7日

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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