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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意电梯:市值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 08-28 00:00 查看全文

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

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市值

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市值管理工作,维护公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积极响应《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中关于鼓励上市公司建立市值管理制度的号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市值管理,是指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通过建立一种

长效组织机制,致力于追求公司价值最大化,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上市公司质量是公司投资价值的基础和市值管理的重要抓手。

第三条、公司应当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采取措施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

投资者利益,诚实守信、规范运作、专注主业、稳健经营,以新质生产力的培育和运用,推动经营水平和发展质量提升,并在此基础上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增强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必要时积极采取措施提振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第四条、市值管理主要目的是通过充分合规的信息披露,增强公司透明度,引导公司的市场价值与内在价值趋同,同时利用资本运作、权益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手段,使公司价值得以充分实现,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从而达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目标。

第五条、公司应当聚焦主业,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同时可以结合自身情况,综合运用下列方式促进上市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上市公司质量:

(一)并购重组;

(二)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

(三)现金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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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资者关系管理;

(五)信息披露;

(六)股份回购;

(七)其他合法合规的方式。

第六条、董事会应重视上市公司质量的提升,根据当前业绩和未来战略规划

就上市公司投资价值制定长期目标,在公司治理、日常经营、并购重组及融资等重大事项决策中充分考虑投资者利益和回报,坚持稳健经营,避免盲目扩张,不断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

董事会应密切关注市场对上市公司价值的反映,积极采取措施促进上市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上市公司质量。

董事会在建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时,薪酬水平应当与市场发展、个人能力价值和业绩贡献、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匹配。董事会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运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工具,强化管理层、员工与上市公司长期利益的一致性,激发管理层、员工提升上市公司价值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第七条、市值管理是公司的战略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董事会的核心工作内容之一。市值管理工作由董事长领导负责、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参与,董事会秘书是市值管理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公司证券部是市值管理工作的执行机构。

第八条、董事长应当积极督促执行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的董事会决议,推

动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的相关内部制度不断完善,协调各方采取措施促进上市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上市公司质量。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积极参与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的各项工作,参加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沟通会等各类投资者关系活动,增进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了解;依法依规制定并实施股份增持计划,提振市场信心。

第九条、董事会秘书负责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露相关工作,与投资

者建立畅通的沟通机制,积极收集、分析市场各方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和对公司经营的预期,持续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和精准度;加强舆情监测分析,密切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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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各类媒体报道和市场传闻,发现可能对投资者决策或者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发布澄清公告等,或通过官方声明、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合法合规方式予以回应。

第十条、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应当切实提高合规意识,不得在市值管理中从事以下行为:

(一)操控公司信息披露,通过控制信息披露节奏、选择性披露信息、披露

虚假信息等方式,误导或者欺骗投资者;

(二)通过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操纵股价或者配合其他主体实施操纵

行为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资本市场秩序;

(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等作出预测或者承诺;

(四)未通过回购专用账户实施股份回购,未通过相应实名账户实施股份增持,股份增持、回购违反信息披露或股票交易等规则;

(五)直接或间接披露涉密项目信息;

(六)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十二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或本制度与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一致的,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

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二Ο二五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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