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75证券简称:文科股份
公告编号:2025-112
债券代码:128127债券简称:文科转债
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0日(星期一)下午3:0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1月1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东平社区佛山新城天虹路46号信保广场1号楼29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潘肇英先生
(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56人,代表股份3494693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926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
3343992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5580%。
12.现场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6人,代表股份
3343992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5580%;公司董事、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50人,代表股份150701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686%。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审议,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补孙潜先生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490595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27%;反对3423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80%;弃权6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42965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191%;反对3423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864%;弃权6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45%。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487688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96%;反对6294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01%;弃权7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2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40059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816%;反对6294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135%;弃权7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
2默认弃权1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49%。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为:同意3490715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62%;反对3303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45%;弃权6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6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43085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537%;反对3303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18%;弃权6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45%。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为:同意3490632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38%;反对3361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62%;弃权7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2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43002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298%;反对3361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686%;弃权7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17%。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为:同意3490601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29%;反对3331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53%;弃权7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2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42971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208%;反对3331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99%;弃权7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93%。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490571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20%;反对3361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62%;弃权7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2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42941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122%;反对3361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686%;弃权7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93%。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本次会议由北京市天元(广州)律师事务所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
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4(二)《北京市天元(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特此公告。
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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