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77证券简称:久远银海公告编号:2025-016
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会议议案均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4月18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4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18日上午9:
15至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4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银海芯座25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连春华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35人,代表股份1661461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6991%。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股东”)共330人,代表股份
48090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80%。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6335220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0.0146%。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29人,代表股份27939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844%。
公司董事、监事、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经与会股东代表对议案逐一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59711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47%;反对14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48%;弃权3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340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610%;反对14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299%;弃权3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91%。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59563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58%;反对15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30%;弃权3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192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0533%;反对15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127%;弃权3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4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3.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总表决情况:
同意1659646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08%;反对14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1%;弃权3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275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259%;反对14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756%;弃权3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85%。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59623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94%;反对15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23%;弃权3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252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780%;反对15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898%;弃权3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21%。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59662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17%;反对14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79%;弃权3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291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591%;反对14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380%;弃权3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28%。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6.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总表决情况:
同意1659643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06%;反对14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52%;弃权4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272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196%;反对14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424%;弃权4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8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59646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08%;反对14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7%;弃权3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275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259%;反对14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651%;弃权3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91%。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对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总表决情况:
同意95745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648%;反对14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13%;弃权3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300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778%;反对14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840%;弃权3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82%。关联股东四川久远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科学城锐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其持有的股份未计入本项议案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59664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18%;反对14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4%;弃权3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293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633%;反对14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840%;弃权3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27%。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0.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59569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61%;反对15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14%;弃权3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198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0657%;反对15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586%;弃权3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56%。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成都)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杨华均、漆小川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
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1、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国枫(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