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彦
本人作为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忠实、诚信原则和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尽职地监督公司运作,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发表自己观点和意见,利用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将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李彦:出生于1954年,博士学位,四川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四川省委省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四川省学术技术带头人,主要从事创新设计理论和方法及计算机辅助工具、人工智能技术在制造系统中的应用等研究。
2023年11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2025年,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会和7次董事会,其中董事会以现场方式
召开1次,以通讯方式召开6次,本人全部参会。对历次董事会会议议案均认真审议,积极参与了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科学、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会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1.报告期内,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本报告期召开现场出席董事会以通讯方式参加董出席股东会次数董事会次数次数事会次数李彦7163
2.董事会发表意见情况: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发表意见事项
1.《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关于2024年度公司经营层薪酬绩效考核结果的议案》
4.《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5.《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6.《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7.《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03
8.《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
第十次会议月20日
9.《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10.《关于对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11.《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2.《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13.《关于提议召开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04
1.《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十一次会议月28日
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061.《关于公司2025年度经营团队业绩考核方案的议案》
第十二次会议月27日2.《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081.《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第十三次会议月22日2.《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092.《关于修订和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第十四次会议月29日3.《关于提议召开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10
1.《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十五次会议月24日
1.《关于变更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2.《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12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第十六次会议月11日
3.《关于控股子公司减资的议案》
4.《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意见时间届次专门会议内容类型
2025年03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
1.《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
月20日门会议第九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5年度经营团队业绩考核
2025年06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方案的议案》同意月27日门会议第十次会议
2.《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2025年08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1、《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同意月22日门会议第十一次会议的专项报告》(二)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23年11月本人被聘任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当选为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委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主任委员。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组织了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2项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召开日期会议内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
2025年03月20日《关于2024年度公司经营层薪酬绩效考核结果的议案》
一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
2025年06月27日《关于公司2025年度经营团队业绩考核方案的议案》
二次会议
2.战略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参加了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审议公司2025年经营业务总体目标计划,对公司业务发展提出意见建议。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学习了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新发布的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不断加强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不断提升自身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上的专业素养,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的能力。同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及时了解国家会计制度及相关规范变化对公司财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及担任委员的董事会专业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讨论,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基于独立、公正判断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中小股东权益。
(四)到公司现场办公、调查及建议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5个工作日。除参加公司董事会行使职权发表意见、列席股东会外,还充分利用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和了解,与公司其他董事、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秘等公司高层保持密切联系,认真听取公司相关部门对于日常生产经营、董事会决议执行、财务管理、关联来往等情况的汇报。同时,关注公司所处行业国家政策和市场环境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以及各类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以便尽可能对公司重大或突发事项及进展情况及时有所了解并进行客观评价,并结合自身研究成果和知识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建言献策。另外,积极参加公司2025年2月举行的2024年度经营工作总结会,了解公司2024年度总体经营情况、企业文化及员工精神面貌等情况。通过参加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沟通交流、回复提问,传递企业价值。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建立了与独立董事沟通交流平台,包括财务管理、运营管理、内部审计、证券投资等,全方位配合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提供充分的运营信息、证券投资与财务数据,保障本人在董事会会议中有效行使权。从而较好地保护投资者权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权益。
(六)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因公司运作规范,沟通积极,生产经营稳定,所以本人未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2025年6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独立董事对该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举行了
第十次专门会议,并形成了决议。本次关联交易由国有单位通过邀请招标方式确定,交易定价方式公平、公正,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关联交易的实施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公司向关联方利益输送的情形,公司经营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此关联交易表决、交易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相关规定。
(二)定期报告披露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披露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上述定期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披露了公司经营情况。本人认真阅读定期报告全文,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公司利润分配情况2025年3月2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分配现金红利
61234655.70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经核查,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提出的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持
续发展的需要,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效保护了投资者的利益。
(四)公司经营层薪酬绩效情况2025年3月20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度公司经营层薪酬绩效考核结果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6月27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经营团队业绩考核方案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我们认为:
公司经营层业绩考核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及市场同类企业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相关人员的履职情况制定的,符合公司的薪酬政策和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充分掌握公司的发展动态,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对相关事项认真发表了相关意见。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始终保持积极进取的学习态度,关注法律法规与各项规章制度的最新变化,积极参与各类针对新政策、新法规的解析研讨会及培训活动。
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秉承独立公正的原则,认真学
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增强公司董事会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李彦
2026年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