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78证券简称:中晟高科公告编号:2026-013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8日(星期一)10: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8日(星期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星期一)上午9:15-
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星期一)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石湖西路168号科技服务中心大楼
21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程国鹏先生。
6、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6人,代表股份385750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921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367092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425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3人,代表股份18658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5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4人,代表股份18788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6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3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4%。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3人,代表股份18658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56%。
3、公司董事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38388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60%;
反对18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90%;弃权58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9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0618%;反对18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84%;弃权58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98%。
本议案获得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38388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60%;
反对18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90%;弃权58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9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0618%;反对18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84%;弃权58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98%。
本议案获得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
同意38388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60%;
反对18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90%;弃权58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9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0618%;反对18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84%;弃权58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98%。
本议案获得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38388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60%;
反对18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90%;弃权58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9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0618%;反对18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84%;弃权58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98%。
本议案获得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38388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60%;
反对18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90%;弃权58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9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0618%;反对18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84%;弃权58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98%。
本议案获得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38389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96%;
反对18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90%;弃权44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9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1364%;反对18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84%;弃权44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53%。
本议案获得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38389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96%;
反对18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90%;弃权44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9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1364%;反对18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84%;弃权44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53%。
本议案获得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38389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96%;
反对18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90%;弃权44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9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1364%;反对18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84%;弃权44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53%。
本议案获得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38389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96%;
反对18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90%;弃权44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9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1364%;反对18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84%;弃权44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53%。
本议案获得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01选举翁冠枢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3724602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547%。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5497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2624%。
翁冠枢先生当选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2选举翁瑶焜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3724693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57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5506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3108%。翁瑶焜女士当选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3选举郑朝晖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3724692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57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5506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3103%。
郑朝晖先生当选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4选举李忠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3724592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544%。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5496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2571%。
李忠先生当选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5选举杨成显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3723992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389%。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5436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9377%。
杨成显先生当选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6选举程国鹏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3723992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389%。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5436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9377%。
程国鹏先生当选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1.01选举侯浩杰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3724232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451%。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5460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0651%。
侯浩杰先生当选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02选举易永健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3724231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451%。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5460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0646%。
易永健先生当选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03选举贺喜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3724231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451%。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5460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0646%。
贺喜明先生当选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本次股东会由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卜德洪、陈佳维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事项均为会议通知公告中的事项,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