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
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
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不低于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
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
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沈在斌,199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殷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中晟高科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林志忠,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沈在斌、签字注册会计师殷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林志忠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6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0万元。
二、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约定,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相关执业规范,并结合公司2025年度年报工作安排,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2025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事项进行专项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审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
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开展期间,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事务所及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目标与范围、审计时间、
审计团队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测试与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
点及初步审计意见等事项,与公司管理层、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并达成一致。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资质合规有效,其在2025年度执业过程中严格恪守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法定职责,按期完成公司2025年度各项审计工作。执业期间未发生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审计操作规范有序,所出具的相关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准确、及时合规。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