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79证券简称:中坚科技公告编号:2025-047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于2025年11月21日(星期五)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1月18日通过书面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鲍嘉龙、杨一理、祝锡萍、冯虎田、沈志峰以通讯方式与会。
会议由董事长吴明根先生主持,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陈素权先生担任公司 H股发行上市后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近期收到冯嘉伦先生的书面说明,冯嘉伦先生因个人规划发生预期之外的变化无法在公司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股)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主板挂牌上市后(以下简称“H股发行并上市”)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
为进一步完善 H 股发行并上市后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重新提名陈素权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陈素权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任命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且公司 H 股发行并上市之日起生效,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且公司 H 股发行并上市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1月22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董事角色的议案》
冯嘉伦先生因个人规划发生预期之外的变化无法在公司 H股发行并上市后
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提名陈素权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考虑到上述情况,为 H股发行并上市之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董事会拟重新确定 H股发行并上市后公司各董事角色,具体如下:
执行董事:吴明根先生、李卫峰先生、鲍嘉龙先生、杨海岳先生
非执行董事:杨一理先生、赵爱娱女士
独立非执行董事:冯虎田先生、沈志峰先生、祝锡萍先生、陈素权先生
上述董事角色自公司 H股发行并上市之日起生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暂不召开股东会的议案》鉴于公司的总体工作安排,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召开股东会审议《关于选举陈素权先生担任公司 H 股发行上市后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确定公司董事角色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发布召开股东会的通知,并将相关议案提请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备查文件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二日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素权先生:1979年10月出生,香港永久居民,会计学学士学位,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陈素权先生曾于2001年6月至2003年10月担任何锡麟会计师事务所的助理高级审计员;于2004年
1月至2009年7月历任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审计经理;于2009年11月至2012年10月担任中国长城电气控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并于2011年8月至2013年10月担任该公司公司秘书;于2013年12月至2022年12月历任华章
科技控股有限公司(HK.1673)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并于 2014年 2月至 2021年11月担任该公司公司秘书;于2015年1月至2024年1月担任扬州市广陵区
泰和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HK.8252)独立非执行董事;于 2014年 10月至 2025年 1月担任华星控股有限公司(HK.8237)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于 2023年 1月至今担任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HK.2024及 688339.SH)的独立
非执行董事;于 2024 年 9 月至今担任莱蒙国际集团有限公司(HK.3688)的独立非执行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