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779证券简称:中坚科技公告编号:2026-041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中坚科技股票代码002779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无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姓名蔡冠华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名园北大道办公地址155号
电话0579-86878687
电子信箱 zjkj@topsunpower.cc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本报告期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701084155.87502571631.7839.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7614748.4551057396.60-114.9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6945477.1048120165.26-114.43%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37852398.1673663235.51-151.3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4120.2763-114.9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4120.2763-114.9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84%6.65%-7.49%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末增减
总资产(元)1825893292.851704498629.937.1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872084062.12911718970.93-4.35%
2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167610
东总数(如有)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持股比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数量例数量股份状态数量中坚机电境内非国有
集团有限31.55%582997800质押15400000法人公司
吴明根境内自然人5.52%102009607650720不适用0
赵爱娱境内自然人3.68%68052605103945不适用0
李卫峰境内自然人3.00%55440004158000不适用0
吴晨璐境内自然人2.63%48510000不适用0
吴展境内自然人2.63%48510000不适用0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鹏
华碳中和其他2.51%46304630不适用0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林高潮境内自然人2.09%38638600不适用0
杨海岳境内自然人1.50%27720002079000不适用0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
其他1.24%23000000不适用0
限公司-
分红-个人分红
上述股东中,中坚机电集团有限公司、吴明根先生、赵爱娱女士、吴晨璐女士、吴展先生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
之间为一致行动人,除上述一致行动关系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行动的说明一致行动关系的情形。
前10名股东中,#云南融睿高新技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0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股,通过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766000况说明(如有)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6年4月2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浙江证监局”)
下发的《关于对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6〕111号。
因浙江证监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公司2025年度存在相关合作备忘录签署事项信息披露不准确、互动易
答复不完整的情况。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吴明根、时任董事会秘书戴勇斌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第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浙江证监局对公司、吴明根、戴勇斌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同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120260014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年 4月 28日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
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2026年8月12日,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浙处罚字〔2026〕19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8月13日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明根
2026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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