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79证券简称:中坚科技公告编号:2026-018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6年4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4月10日通过书面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鲍嘉龙、杨一理、祝锡萍、冯虎田、沈志峰以通讯方式与会。
会议由董事长吴明根先生主持,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为满足上海桦之坚的日常业务运营资金需求,公司拟向其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4500万元的财务资助,借款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且公司提供第一笔借
款之日起12个月,借款利息按借款提供当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及实际借款占用天数计算,具体计算方式以借款合同为准。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本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14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拟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本议案关联董事吴明根先生、赵爱娱女士、鲍嘉龙先生已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