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79证券简称:中坚科技公告编号:2026-012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1、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2025年度利润分配。
2、根据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72568792.18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31098186.42元。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母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10%提取法定公积金13109818.64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504386944.61元,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508911056.17元。
3、公司在保障正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广大股东、投资者的利益和
合理诉求,为合理持续地回报股东,公司拟定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以公司目前总股本1848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3元(含税),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3197.04万元(含税)。
4、如本方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预计为3197.04万元;
2025年度公司未进行中期分红和股份回购。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总额预计为3197.04万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约为20.05%。
15、在本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若出现股权激励行权、股份回购等导致公司
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时,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31970400.0014520000.00198000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72568792.1364669582.4048093586.71
净利润(元)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504386944.61
未分配利润(元)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508911056.17
计未分配利润(元)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否计年度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66290400.00
现金分红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2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95110653.7633
净利润(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66290400.00额(元)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则》第9.8.1条第(九)
□是□否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69062400.00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条第
(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公司2024年度及2025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
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
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1643.48万元、0万元,分别占当年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1.45%、0%,均低于50%。
2025年公司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3197.04万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净利润的比例约为20.05%。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与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等时机情况相匹配,符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长期战略规划,有利于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
3稳定性,并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具
体说明如下:
1、公司所处行业情况、自身经营模式及资金需求
公司主要从事园林机械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所处行业为机械化农业及园艺机具制造。
行业起源于欧美,现已进入成熟阶段,市场需求集中在北美、欧洲等地区,市场规模稳步增长。随着环保政策日益严格以及锂电、智能技术的不断突破,行业正加速向新能源、智能化方向加速转型,智能割草机器人等产品市场前景广阔。同时,公司积极布局智能机器人行业,该领域在人工智能技术驱动下快速发展,正处于从技术研发向实际应用落地的关键阶段。
2026年,公司一方面将加快海外园林机械市场开拓与产能布局,持续优化汽油类与锂
电类产品结构,满足国内外市场需求,进一步提升市场占有率;另一方面,公司将加速在人工智能机器人领域的拓展,并将资源投入到机器人零部件整机的基础研究、前沿技术探索以及产品迭代升级之中,旨在开发出性能更优、成本更低、适应性更强的机器人零部件整机产品。为此,需要积累适当的资金和留存收益,促进公司持续发展,提升公司整体价值。
2、公司盈利水平及现金流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1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8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256.8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66.8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4063.85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2.04%;研发费用12244.2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8.47%;
管理费用11645.4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3.93%。2025年,公司园林机械业务平稳增长,但因具身智能业务加大投入,导致研发费用、管理费用均同比显著上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大幅增长,主要来源于公司全资子公司 TOPSUN USA INC.间接持有 1X HoldingAS部分股权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投资收益,该项投资收益属于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未为公司带来现金流入。
3、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综合考虑行业发展现状、公司经营实际以及战略调整、产业布局、技术研发和日常运
营等需要,公司客观上需要保存一定的留存收益,以增强抗风险能力,满足业务规模扩张
4带来的资本需求,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未来,公司将根据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需要,合
理安排未来资金适用计划,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持续提升公司盈利水平,确推动公司健康、稳定发展,为股东创造更大回报。
4、公司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将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此外,公司将通过业绩说明会、投资者热线、互动易平台等多种渠道与投资者保持沟通,接受各类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意见或建议,并及时给予反馈,切实保障投资者权益。
5、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为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在《公司章程》中制定了现金分红政策。公司将继续秉承为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回报的经营理念,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从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出发,持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断提升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以稳健的经营业绩和积极的利润分配方案回报广大投资者。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度财务报告》;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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