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
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夫户外”或“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三夫户外出具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核查工作
保荐代表人认真审阅了三夫户外《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通过询问公司有关人士、查阅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等会议文件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的方式,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及《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真实性、客观性进行了审慎核查。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销售与收款、采购及付款、存货管
理、固定资产管理、资金管理(包括投资融资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
审计部根据公司所处行业及生产经营特点,对上述业务环节进行调整。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
1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相关制度、流程、指引等文件规定,组织开展内部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对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按照对影响内部控制目标的严重程度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一般缺陷,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根据公司快速增长的营业收入规模,对本年度的定量标准进行了调整。
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错报项目与利润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0.5%但小于1%,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0.5%但小于1%,则认定为重要缺陷;
如果超过资产总额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A、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B、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C、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
D、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
2督无效。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A、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B、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C、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D、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
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财务报告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错报项目与利润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直接财产损失小于营业收入的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0.5%但小于1%,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直接财产损失小于资产总额的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0.5%但小于1%,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A、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
B、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决策失误;
C、重要业务制度性缺失或系统性失效;
D、重大或重要缺陷不能得到有效整改。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3内部控制中存在的、其严重程度不如重大缺陷但足以引起审计委员会或董
事会关注的一项缺陷或多项控制缺陷的组合。
*非财务报告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3、公司内部控制持续改进计划
公司将持续强化内部控制体系完善工作。随着市场环境变化、公司业务发展和管理要求提高,结合相关监管具体要求,2026年公司将不断完善和修订内部控制体系,同时加强内部控制培训与执行力度,使之适应公司快速发展需要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的说明。
四、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公司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4五、会计师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6】251Z0288号),三夫户外于 2025年 12 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较为完备的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的相关规章制度,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和执行情况符合内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出具的《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5(此页无正文,为《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韩晓坤李旭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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