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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决议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
通知于2026年6月6日以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形式送达。会议于2026年6月12日召开,应出席会议独立董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独立董事3名。全体独立
董事共同推举独立董事邬克强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本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经查阅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调整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我们认为调整后的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关于调整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经查阅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发表如下意见:我们认为修订后的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经查阅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发表如下意见:我们认为修订后的报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1的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经查阅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发表如下意见:我们认为修订后的报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修订稿)》经查阅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修订稿)》,发表如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已就本次发行对普通股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相关主体已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修订稿)》,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查阅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等法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鉴证报告的议案》2经查阅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鉴证报告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内容真实准确有效地反映了公司最近三年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鉴证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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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岑维、邬克强、杨玉岗
2026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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