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
2024年4月
1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邵兴祥罗时华邵峰陈永涛文正良卢卫东刘哲刘捷娄爱东王晓清乔枫革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2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邵兴祥罗时华邵峰陈永涛文正良卢卫东刘哲刘捷娄爱东王晓清乔枫革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3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邵兴祥罗时华邵峰陈永涛文正良卢卫东刘哲刘捷娄爱东王晓清乔枫革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4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邵兴祥罗时华邵峰陈永涛文正良卢卫东刘哲刘捷娄爱东王晓清乔枫革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5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邵兴祥罗时华邵峰陈永涛文正良卢卫东刘哲刘捷娄爱东王晓清乔枫革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6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监事签名:
邵美荣王玉红王红梅祝玉林双庆欧阳茴常晶晶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7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李颂华张勇滕鸿韩学军舒明春朱德强李家兵孙洁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8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目录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2
目录....................................................9
释义...................................................11
第一节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12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12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12
(一)上市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12
(二)监管部门审核及注册过程.......................................14
(三)募集资金及验资情况.........................................14
(四)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15
三、本次发行概要.............................................15
(一)发行股票的类型...........................................15
(二)股票面值..............................................15
(三)发行数量..............................................15
(四)发行方式..............................................16
(五)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16
(六)募集资金金额和发行费用.......................................16
(七)发行对象..............................................16
(八)限售期...............................................18
(九)上市地点..............................................18
(十)本次发行的申购报价及获配情况....................................18
四、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23
(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23
(二)发行对象与发行人、联席主承销商关联关系...............................31
(三)发行对象与发行人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31
(四)发行对象与发行人未来交易安排....................................32
(五)关于发行对象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情况的
核查...................................................32
(六)关联关系核查............................................33
(七)关于认购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34
(八)关于认购对象适当性的说明......................................35
五、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36
(一)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36
(二)联席主承销商............................................36
(三)发行人律师.............................................37
(四)审计机构..............................................37
(五)验资机构..............................................37
第二节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38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38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38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38
(三)股本结构变动情况..........................................39
9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39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40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40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40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40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40
(五)本次发行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的影响.......40
(六)本次发行对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影响.................................40
第三节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
意见...................................................42
(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意见..................................42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42
第四节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
见....................................................44
第五节有关中介机构的声明.........................................45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声明........................................46
联席主承销商声明.............................................47
发行人律师声明..............................................48
会计师事务所声明.............................................49
验资机构声明...............................................50
第六节备查文件..............................................51
一、备查文件...............................................51
二、查询地点...............................................51
三、查询时间...............................................51
10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释义
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发行人/上市公司/凯龙股份指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指《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指发行股票的行为《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本报告书/发行情况报告书指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募集资金指
不超过(含)人民币85000.00万元。
中荆集团指中荆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保荐人、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指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长江保荐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联席主承销商指有限公司发行人律师指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
验资机构指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机构/发行人会计师/中审众
指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环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承销管理办法》指《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注册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承销细则》指业务实施细则》《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发行方案》指象发行股票发行与承销方案》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11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第一节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公司名称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凯龙股份证券代码002783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法定代表人邵兴祥董事会秘书孙洁
注册资本39123.8834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800271750145D公司住所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泉口路20号成立日期1994年6月30日上市日期2015年12月9日
电话0724-2309237
传真0724-2309615邮编448001
公司网址 http://www.hbklgroup.cn
公司邮箱 zbb@hbklgroup.cn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纸塑包装制品、精细化工、化工建材(不含危化品)的生产销售,化工机械制造及安装服务(不含特种设备),化工相关技术咨询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经营范围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金属复合材料生产、加工、销售,机械电子信息系统整机及配套设备、智能移动设备的开发、生产、储存、运输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上市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的批准
2023年3月29日,发行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
12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鉴于邵兴祥先生自愿放弃并不再参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与邵兴祥签订<关于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终止协议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相应调整了发行方案。
2、荆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荆门市国资委”)
批复
2019年1月7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省财政厅下发《关于贯彻落实<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鄂国资产权[2019]6号),该通知规定:按照企业国有资产分级监管原则和简政放权的要求,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将市州以下(含市州)有关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变动的监督管理交由市、州、直管市、林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因此,根据上述规定,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国有资产审批部门为荆门市国资委。
2023年5月9日,荆门市国资委出具《市政府国资委关于凯龙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批复》(荆国资发〔2023〕39号),同意凯龙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方案。
3、股东大会的批准与授权
2023年5月31日,发行人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13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二)监管部门审核及注册过程2023年12月27日,公司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于2024年1月8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注册。
2024年2月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221号)(批文落款日期为2024年2月1日),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三)募集资金及验资情况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于2024年4月3日向本次发行获配的21名发行对象发出了《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书》”)。各获配对象根据《缴款通知书》的要求向联席主承销商指定的本次发行缴款专用账户及时足额缴纳了认购款项。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4月12日出具的《关于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资金到位的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4)0100006号),截至2024年4月10日,长江保荐共收到发行对象汇入长江保荐缴款账户认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49999994.56元。
14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2024年4月10日,长江保荐将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不含税)后的上述认购
资金的剩余款项840239994.56元划转至发行人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存储账户中。2024年4月12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众环
验字(2024)0100007号”《验资报告》。经审验,发行人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8556832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49999994.56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1976981.13元后,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38023013.43元,其中108556832.00元计入股本,剩余729466181.43元转入资本公积。
(四)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三、本次发行概要
(一)发行股票的类型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二)股票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00元/股。
(三)发行数量
根据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向深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本次向特定对象拟发行股票数量117371650股(本次拟发行股票数量确定方式为:本次募集资金需求总量/发行底价(对于不足1股的余股按照向下取整的原则处理)和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117371650股的孰低值)。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实际发行股票数量为108556832股,募集资金总额为849999994.56元,发行数量符合发行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相关决议和国资主管部门的批复要求,满足《关于同意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221号)的相关要求,且超过《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即82160155股)。
15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四)发行方式本次发行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本次发行承销方式为代销。
(五)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即
2024 年 3 月 29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即不低于7.05元/股。本次发行底价为7.05元/股。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对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
中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7.83元/股,即发行底价的111.06%。发行价格与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
的比率为88.88%,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
本次发行价格的确定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发行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相关决议,符合向深交所报备的《发行方案》。
(六)募集资金金额和发行费用
根据向深交所报备的《发行方案》,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5000.00万元(含本数)。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849999994.56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1976981.13元(不含增值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838023013.43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未超过发行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复的募集资金总额,未超过《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上限85000.00万元。
(七)发行对象本次发行对象包括公司控股股东中荆集团在内最终确定为21名,未超过《注册管理办法》《承销细则》规定的35名投资者上限。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结果
16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符合公司关于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符合《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和《承销细则》等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及向深交所报备的《发行方案》。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并均与发行人签订了股份认购合同。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获配数量锁定期
序号发行对象获配金额(元)
(股)(月)
1中荆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5325670119999996.1018
深圳纽富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纽富斯多策略18号私募证280970621999997.986
券投资基金
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80970621999997.986
4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80970521999990.156
5周海虹280970621999997.986
6河北国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280970621999997.986
7刘福娟280970621999997.986
8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5402280120599852.406
华菱津杉(天津)产业投资基
9510855639999993.486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 UBS AG 3192848 24999999.84 6青岛惠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11280970621999997.986
合伙)湖北省铁路发展基金有限责任
12766283559999998.056
公司
13南昌市国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574712644999996.586
14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7803296139399807.686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
15资管—兴业银行—华泰资产华280970621999997.986泰稳健增益资产管理产品)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天安
16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泰280970621999997.986多资产组合)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
17资管—兴业银行—华泰资产价280970621999997.986值精选资产管理产品)
17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获配数量锁定期
序号发行对象获配金额(元)
(股)(月)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
18资管—广州农商行—华泰资产280970621999997.986价值优选资产管理产品)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
19资管—中信银行—华泰资产稳280970621999997.986赢优选资产管理产品)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
20优颐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280970621999997.986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1刘姊琪178804414000384.526
合计108556832849999994.56-
注:发行人控股股东中荆集团不参与市场竞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市场竞价结果,与其他特定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八)限售期
本次发行完成后,中荆集团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18个月内不得转让。除中荆集团外,其他发行对象通过本次发行认购的股份自
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获配投资者在锁定期内,委托人、合伙人不得转让其持有的产品份额或退出合伙。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对象由于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九)上市地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主板上市。
(十)本次发行的申购报价及获配情况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于2024年3月11日向深交所报送了《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询价对象名单》(以下简称“《拟询价对象名单》”),于2024年3月28日在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以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向《拟询价对象名单》中的投资者发送了《认购邀请书》,投资者包括:截至2024年3月8日收市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前
18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20名股东(不包括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40家证券投资基金管
理公司、28家证券公司、16家保险机构投资者,以及47名董事会决议公告后已经表达申购意向的投资者,共计151家特定投资者。
本次发行向深交所报送《拟询价对象名单》后至申购日 T 日(2024 年 4 月
2日)上午9:00前,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共收到17名新增投资者表达的认购意向,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在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在审慎核查后将其加入到询价对象名单中,并于2024年3月28日至2024年4月2日上午9:00申购报价开始前向其补充发送了《认购邀请书》。其中,新增认购意向投资者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新增投资者名单
1江苏银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上海同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鸣高(武汉)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济南高新聚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华菱津杉(天津)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湖北海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杨岳智
8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9周海虹
10湖北省铁路发展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11 UBS AG
12广州市乾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3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青岛惠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刘福娟
16刘姊琪
17河北国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经核查,本次《认购邀请书》的内容、发送范围及发送过程符合《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和《承销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决议,也符合本次《发行方案》的要求;《认购邀请书》中有关中止发行情形的约定符合《承销细则》等法律法
规的规定,符合公平、公正原则,具有合理性、必要性。
2、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
19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本次发行接收申购文件的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2 日(T 日)9:00-12:00,北京
市炜衡律师事务所进行了全程见证。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时限内,联席主承销商共收到26单申购报价单及其他申购相关文件。
经核查,除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无需缴纳保证金外,其他投资者均按《认购邀请书》约定及时足额缴纳保证金,26名认购对象的报价均为有效报价。
具体情况如下表:
是否按时报价认购金额序号名称足额缴纳是否有效申购(元/股)(万元)保证金
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
17.755000.00是是
统产品
2河北国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8.012200.00是是
7.926000.00
湖北省铁路发展基金有限责任公
37.488000.00是是
司
7.0510000.00
4南昌市国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7.924500.00是是
知行利他私募基金管理(北京)有
5限公司—知行利他荣友稳健一期7.412200.00是是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6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7.682800.00是是
7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8.102200.00不适用是
华菱津杉(天津)产业投资基金合8.193000.00
8是是
伙企业(有限合伙)7.934000.00青岛惠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7.932200.00
9是是
伙)7.762200.00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
107.062200.00是是
康资产悦泰增享资产管理产品
11刘姊琪7.832200.00是是
深圳纽富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2纽富斯多策略18号私募证券投资8.662200.00是是
基金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管
13—兴业银行—华泰资产华泰稳健7.882200.00是是增益资产管理产品)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天安人寿
14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泰多资产7.882200.00是是
组合)
20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是否按时报价认购金额序号名称足额缴纳是否有效申购(元/股)(万元)保证金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管
15—兴业银行—华泰资产价值精选7.882200.00是是资产管理产品)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管
16—广州农商行—华泰资产价值优7.882200.00是是选资产管理产品)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管
17—中信银行—华泰资产稳赢优选7.882200.00是是资产管理产品)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颐
18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农7.882200.00是是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712710.00
19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不适用是
7.213000.00
7.932500.00
20 UBS AG 7.60 2700.00 不适用 是
7.226600.00
8.092200.00
21周海虹7.692400.00是是
7.392600.00
7.523500.00
2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是
7.264600.00
7.982200.00
23刘福娟7.682300.00是是
7.482500.00
8.153000.00
24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7.9712060.00不适用是
7.6117700.00
8.222200.00
25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7.624200.00是是
7.355000.00
8.212620.00
26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7.8913940.00不适用是
7.4618000.00经核查,参与本次发行申购报价的投资者及其管理的产品不存在“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直接或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上述申购对象均在《拟询价对象名单》所列示的投资者以及新增的投资者范围内。
21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3、发行定价与配售情况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7.83元/股,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为108556832股,募集资金总额为849999994.56元。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21名,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及其获配股数、获配金额的具体情况如下:
获配数量锁定期
序号发行对象获配金额(元)
(股)(月)
1中荆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5325670119999996.1018
深圳纽富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纽富斯多策略18号私募证280970621999997.986
券投资基金
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80970621999997.986
4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80970521999990.156
5周海虹280970621999997.986
6河北国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280970621999997.986
7刘福娟280970621999997.986
8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5402280120599852.406
华菱津杉(天津)产业投资基
9510855639999993.486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 UBS AG 3192848 24999999.84 6青岛惠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11280970621999997.986
合伙)湖北省铁路发展基金有限责任
12766283559999998.056
公司
13南昌市国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574712644999996.586
14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7803296139399807.686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
15资管—兴业银行—华泰资产华280970621999997.986泰稳健增益资产管理产品)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天安
16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泰280970621999997.986多资产组合)
22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获配数量锁定期
序号发行对象获配金额(元)
(股)(月)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
17资管—兴业银行—华泰资产价280970621999997.986值精选资产管理产品)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
18资管—广州农商行—华泰资产280970621999997.986价值优选资产管理产品)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
19资管—中信银行—华泰资产稳280970621999997.986赢优选资产管理产品)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
20优颐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280970621999997.986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1刘姊琪178804414000384.526
合计108556832849999994.56-经核查,本次发行定价及配售过程符合《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和《承销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发行价格的确定、发行对象的选择、股份数量的分配严格贯彻了价格优先原则,并遵循了向深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和《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程序和规则。发行人在定价和配售的过程中坚持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不存在采用任何不合理的规则人为操纵发行结果,压低发行价格或调控发行股数的情况。
四、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
(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中荆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中荆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住所荆门市漳河新区天山路1号(国华汇金中心1幢8楼)
注册资本1000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肖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80034345651XG
23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股权投资及管理,对农林牧渔业、制造业、采矿业、电力热力供应业、建筑业、金融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及管理,短期财务性投资,资本投资咨询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获配数量15325670股限售期18个月
2、深圳纽富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纽富斯多策略1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企业名称深圳纽富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住所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丁训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34273686X7一般经营项目是: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以经营范围
上各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获配数量2809706股限售期6个月
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注册资本762108.7664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林传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000126335439C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融资融券;
经营范围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股票期权做市。(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获配数量2809706股限售期6个月
4、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24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海德三道1236号大成基
住所金总部大厦5层27层、28层、29层、30层、31层、32
层、33层
注册资本200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吴庆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710924339K
一般经营项目是: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经营范围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凭中华人民共和国基金管理资格证书 A009 号经营)。
获配数量2809705股限售期6个月
5、周海虹
姓名周海虹
住址上海市浦东新区*********
身份证号3101091974********获配数量2809706股限售期6个月
6、河北国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河北国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住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站前街10号
注册资本1080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王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104MA08DJT36D项目投资;股权投资;证券投资;投资管理与运营;企业
并购重组;投资策划,投资咨询(需专项审批的除外),经营范围财务顾问,企业重组兼并顾问及代理;受托资产管理;项目开发的投资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获配数量2809706股限售期6个月
7、刘福娟
姓名刘福娟
住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
身份证号3702121972********获配数量2809706股限售期6个月
25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8、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注册资本200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吴林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577433812A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
经营范围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获配数量15402280股限售期6个月
9、华菱津杉(天津)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华菱津杉(天津)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综合服务区办公楼D座二主要经营场所层213室(天津信星商务秘书服务有限公司托管第1194号)
出资额200000.00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湖南迪策润通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陈宏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116684749919D
从事对非上市企业的投资,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经营范围投资以及相关咨询服务。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专营专项规定办理。
获配数量5108556股限售期6个月
10、UBS AG
企业名称 UBS AG企业性质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Bahnhofstrasse 45 8001 Zurich Switzerland and住所(营业场所)
Aeschenvorstadt 1 4051 Basel Switzerland注册资本385840847瑞士法郎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房东明负责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
QF2003EUS001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
26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证券期货业务范围境内证券投资获配数量3192848股限售期6个月
11、青岛惠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青岛惠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城阳街道荟城路506号6号楼阳光创主要经营场所
新投资中心1501-2
出资额100001.00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山东国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刘月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14MA3UEGCD2B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经营范围产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获配数量2809706股限售期6个月
12、湖北省铁路发展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名称湖北省铁路发展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武汉市汉阳区世茂锦绣长江 C1 地块第 3 座武汉基金产业住所
基地6楼601、602室
注册资本30000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李波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05MA4F5GUQ29
一般项目:铁路、公路、港航、航空等交通基础项目、客
货运输业、现代物流业等相关产业及其他政策性建设项目的投资及管理;铁路线综合开发经营性项目投资及管理;
以自有资金从事股权投资;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经营范围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获配数量7662835股限售期6个月
13、南昌市国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南昌市国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7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广州路2099号9#楼第9-12层
注册资本4000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刘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100778839915M实业投资及投资管理(以上项目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需经营范围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获配数量5747126股限售期6个月
14、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18层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潘福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17866186P
(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
经营范围投资基金;(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获配数量17803296股限售期6个月15、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管—兴业银行—华泰资产华泰稳健增益资产管理产品)企业名称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博成路 1101 号 8F 和 7F701住所单元
注册资本6006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赵明浩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70945342F
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经营范围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获配数量2809706股限售期6个月16、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泰多资产组合)
28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企业名称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博成路 1101 号 8F 和 7F701住所单元
注册资本6006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赵明浩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70945342F
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经营范围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获配数量2809706股限售期6个月17、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管—兴业银行—华泰资产价值精选资产管理产品)企业名称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博成路 1101 号 8F 和 7F701住所单元
注册资本6006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赵明浩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70945342F
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经营范围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获配数量2809706股限售期6个月18、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管—广州农商行—华泰资产价值优选资产管理产品)企业名称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博成路 1101 号 8F 和 7F701住所单元
注册资本6006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赵明浩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70945342F
29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经营范围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获配数量2809706股限售期6个月19、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管—中信银行—华泰资产稳赢优选资产管理产品)企业名称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博成路 1101 号 8F 和 7F701住所单元
注册资本6006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赵明浩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70945342F
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经营范围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获配数量2809706股限售期6个月20、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颐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名称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博成路 1101 号 8F 和 7F701住所单元
注册资本6006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赵明浩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70945342F
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经营范围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获配数量2809706股限售期6个月
21、刘姊琪
30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姓名刘姊琪
住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
身份证号2113021983********获配数量1788044股限售期6个月
(二)发行对象与发行人、联席主承销商关联关系根据发行对象提供的《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购报价单》《关联关系说明及资金承诺函》等资料,除发行人控股股东中荆集团外,本次发行不存在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根据《认购邀请书》的约定,投资者参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视为认可并承诺其不存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发行对象作出保
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经核查,本次发行对象中包含发行人控股股东中荆集团,为发行人的关联方,参与本次发行认购构成关联交易,发行人已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履行相应的关联交易审批及披露程序。
除中荆集团外,本次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亦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其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
保收益承诺,以及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其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的情形。除中荆集团外,前述发行对象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发行对象与发行人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披露前12个月内,中荆集团及其关联方与公司之间的重大关联交易情况已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公司的各项关联交易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和披露程序,交易价格按市场公允水平确定。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披露前12个月内公司与中荆集团及其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31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除中荆集团外,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与公司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
(四)发行对象与发行人未来交易安排
截至本发行情况报告书出具日,公司与发行对象不存在未来交易的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五)关于发行对象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情况的核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本次发行对象的私募登记备案情况如下:
1.中荆集团、湖北省铁路发展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南昌市国金产业投资有
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周海虹、河北国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刘福娟、
青岛惠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刘姊琪以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参与本次
发行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
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也不属于《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规范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和私募资产管理计划相关登记备案程序。
2.深圳纽富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纽富斯多策略1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华菱津杉(天津)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属于私募投资基金,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相关规定完成私募基金备案手续。
3.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以其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产品、公募基金产品或社保基金产品参与本次发行,其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产品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和《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
32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划备案办法》等相关规定完成备案;其管理的公募基金产品、社保基金产品不属
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以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的相关规定须登记或备案的私募基金或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无需履行私募基金备案或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等手续。
4.UBS AG 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
《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也不属于《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规范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和私募资产管理计划相关登记备案程序。
5.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保险机构投资者,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
的“华泰资管—兴业银行—华泰资产华泰稳健增益资产管理产品”“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泰多资产组合”“华泰资管—兴业银行—华泰资产价值精选资产管理产品”“华泰资管—广州农商行—华泰资产价值优选资产管理产品”“华泰资管—中信银行—华泰资产稳赢优选资产管理产品”“华泰优颐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均属于保险公司资管产品或养老金产品,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规范的
私募投资基金,也不属于《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规范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和私募资产管理计划相关登记备案程序。
综上,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和《承销细则》等相关法规以及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涉及需要备案的产品均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了备案登记手续。
(六)关联关系核查
33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经核查,本次发行对象为21名,未超过《注册管理办法》和《承销细则》规定的35名投资者上限。除发行人控股股东中荆集团外,本次向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包含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
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也未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
本次发行过程以及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及募集资
金总额等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和《承销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七)关于认购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中荆集团已出具相关承诺,确认“本公司本次认购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金,全部来源于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并拥有完全的、有效的处分权,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规定,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直接间接使用凯龙股份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本次认购情形”。
根据发行对象提供的《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购报价单》《关联关系说明及资金承诺函》等资料,除发行人控股股东中荆集团外,本次发行不存在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根据《认购邀请书》的约定,投资者参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视为认可并承诺其不存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发行对象作出保
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经核查,本次发行中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获配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等的情形,
34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符合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6号》等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
(八)关于认购对象适当性的说明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联席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联席主承销商须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投资者划分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其中专业投资者又划分为专业投资者 I、专业投资者 II 和专业投资者 III,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到高划分为 C1、C2、C3、C4、C5。
本次凯龙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风险等级界定为 R3 级,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 C3 及以上的投资者(根据普通投资者提交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进行打分,得分在37分及以上的投资者其风险等级为 C3 及以上)均可参与认购。
本次发行参与报价并最终获配的投资者均已按照相关法规和《认购邀请书》
中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提交了相应核查材料,其核查材料符合联席主承销商的核查要求,联席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参与报价并最终获配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结论为:
产品风险等级序号投资者名称投资者类别与风险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1 深圳纽富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I 是
2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I 是
3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I 是
4周海虹专业投资者Ⅱ是
5 河北国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投资者 C4 是
6 刘福娟 普通投资者 C4 是
7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I 是
华菱津杉(天津)产业投资基金合
8 专业投资者 I 是
伙企业(有限合伙)
35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产品风险等级序号投资者名称投资者类别与风险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9 UBS AG 专业投资者 I 是
10 青岛惠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普通投资者 C4 是
11 湖北省铁路发展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普通投资者 C4 是
12 南昌市国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普通投资者 C4 是
13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I 是
14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I 是
15 刘姊琪 普通投资者 C5 是经核查,上述投资者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联席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
五、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一)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
名称: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8号28层
法定代表人:王初
项目协办人:仝琳
保荐代表人:陆亚锋、程荣峰
联系电话:021-61118978
传真:021-61118973
(二)联席主承销商
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737号广发银行大厦51层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项目经办人:王安、覃鹏宇、唐楠楠、潘竞鑫
联系电话:027-85355073
36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传真:027-85355210
(三)发行人律师
名称: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 66 号中国技术交易大厦 A 座 16 层
事务所负责人:张小炜
经办律师:邓薇、石磊
联系电话:0755-82984411
传真:0755-82984599
(四)审计机构
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
17-18楼
事务所负责人:石文先
经办注册会计师:刘起德、方芳
联系电话:027-86791215
传真:027-85424329
(五)验资机构
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
17-18楼
事务所负责人:石文先
经办注册会计师:刘起德、方芳
联系电话:027-86791215
传真:027-85424329
37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第二节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其中持有有持股数量持股比限售条件的序号股东名称股份性质
(股)例(%)股份数量
(股)中荆投资控股集团有限
1 A 股流通股 59792682 15.28 -
公司
限售流通 A 股,
2邵兴祥4070186410.4030526398
A 股流通股
3 邱莉莎 A 股流通股 4318718 1.10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
4 A 股流通股 3919704 1.00 -
公司
5 邱利华 A 股流通股 3684300 0.94 -
6 罗春莲 A 股流通股 3656159 0.93 -
深圳纽富斯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纽富斯多策略
7 A 股流通股 3570627 0.91 -
1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
8 刘卫 A 股流通股 2386288 0.61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
9 A 股流通股 2353554 0.60 -
公司
10 蔡兴忠 A 股流通股 2303900 0.59 -
合计12668779632.3830526398
注: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假设以上述持股情况为基础,不考虑其他因素,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其中持有有持股数量持股比限售条件的序号股东名称股份性质
(股)例(%)股份数量
(股)
中荆投资控股集团 限售流通 A 股,A
17511835215.0315325670
有限公司股流通股
限售流通 A 股,A
2邵兴祥407018648.1430526398
股流通股
38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其中持有有持股数量持股比限售条件的序号股东名称股份性质
(股)例(%)股份数量
(股)诺德基金管理有限
3 限售流通 A 股 17803296 3.56 17803296
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
4 限售流通 A 股 15402280 3.08 15402280
公司湖北省铁路发展基
5 限售流通 A 股 7662835 1.53 7662835
金有限责任公司深圳纽富斯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纽富 限售流通 A 股,A
663803331.282809706
斯多策略18号私募股流通股证券投资基金南昌市国金产业投
7 限售流通 A 股 5747126 1.15 5747126
资有限公司
华菱津杉(天津)产
8 业投资基金合伙企 限售流通 A 股 5108556 1.02 5108556业(有限合伙)
9 邱莉莎 A 股流通股 4318718 0.86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
10 A 股流通股 3919704 0.78 -
有限公司
合计18216306436.45100385867
注: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将增加108556832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391238834股。假设以2023年9月30日止的持股情况为基础,不考虑其他因素,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总股本增加至499795666股,具体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发行前本次发行发行后股份类型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数量(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4746797612.1310855683215602480831.22
无限售条件股份34377085887.87-34377085868.78
股份总数391238834100.00108556832499795666100.00
注:本次发行后最终股本结构以股份登记完毕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数据为准。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中荆集团仍为公司控股股东,荆门市国资委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39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此次认购,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数量未因本次发行而发生变化。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将增加108556832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同时,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中荆集团仍为公司控股股东,荆门市国资委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规定的上市条件。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将同时增加,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本次发行使得公司整体资金实力和偿债能力得到提升,资本结构得到优化,也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有效的保障。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密围绕公司的主营业务,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公司完善产业布局、进一步夯实核心竞争力、提升行业地位。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业务收入结构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并未发生变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稳定,不会影响原有法人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独立性。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政策的规定,进一步规范运作,切实保证公司的独立性。
(五)本次发行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本次发行后,若公司拟调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发行对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
40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关联关系情况不会发生变化,本次发行不会增加新的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若未来公司因正常的经营需要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发生交易,公司将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照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公正地确定交易价格,并履行必要的批准和披露程序。
41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第三节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意见经核查,本次发行联席主承销商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必要授权,获得了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获得了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完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和《承销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221号)和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符合本次发行启动前联席主承销商已向深交所报备的《发行方案》的要求。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有效。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经核查,本次发行联席主承销商认为: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和《承销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备的《发行方案》。
除中荆集团外,发行对象不存在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
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
收益承诺,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联席主承销商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范围核查了私募投资基金及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情
42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况并发表了意见,已按照《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对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进行投资者分类及风险承受等级匹配。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43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第四节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认为: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发行过程中涉及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股份认购合同》等
法律文书符合《注册管理办法》《承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的过程中,认购邀请的发送、投资者申购报价、定价和配售、认购合同的签署及缴款通知的发出、
缴款和验资等发行的过程符合《注册管理办法》《承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发行结果公平、公正;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具备本次发行认购的主体资格,且数量未超过
35名,符合《注册管理办法》《承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4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第五节有关中介机构的声明
45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声明
本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已对本发行情况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仝琳
保荐代表人:
陆亚锋程荣峰
法定代表人:
王初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年月日
46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联席主承销商声明
本联席主承销商已对本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47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已阅读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报告书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签名:
邓薇石磊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签名:
张小炜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年月日
48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会计师事务所声明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以下简称“本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有关报告不存在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签名:
刘起德方芳
审计机构负责人签名:
石文先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月日
49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验资机构声明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以下简称“本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有关报告不存在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本所出具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签名:
刘起德方芳
审计机构负责人签名:
石文先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月日
50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第六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文件;
2、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尽职调查报告;
3、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4、发行人律师出具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5、联席主承销商出具的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6、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7、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8、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询地点投资者可到公司办公地查阅。
地址: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泉口路20号
电话:0724-2309237
传真:0724-2309615
三、查询时间
股票交易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以下无正文)
51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本页无正文,为《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之盖章页)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