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83证券简称:凯龙股份公告编号:2025-040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或修改议案的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上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15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15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5月15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泉口路20号)。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邵兴祥先生。6.会议通知: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7.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50人,代表股份131902066股,占公司全部股份的26.4143%。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4人,代表股份130169026股,占公司全部股份的26.0673%。
(2)股东参与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126人,代表股份1733040股,占公司全部股份的0.3471%。
(3)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中小股东136人,代表股份5184038股,占公司全部股份的1.0381%。
注:中小股东是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该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131346926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91%;反对521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53%;弃权337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6%。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46288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2914%;反对521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574%;弃权337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12%。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1313671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45%;反对521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53%;弃权135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3%。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46491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6814%;反对521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574%;弃权135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12%。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该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1313871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96%;反对501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01%;弃权135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3%。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46691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0672%;反对501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16%;弃权135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12%。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该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131366926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43%;反对501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01%;弃权337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6%。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46488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6772%;反对501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16%;弃权337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12%。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财务预算方案》
该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1313535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41%;反对521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53%;弃权271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6%。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46355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4191%;反对521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574%;弃权271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35%。
6.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该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1313275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44%;反对534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50%;弃权403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6%。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46094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9171%;反对534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043%;弃权403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85%。
7.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该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131366186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37%;反对521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53%;弃权1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46481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6629%;反对521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574%;弃权1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97%。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该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1313427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60%;反对521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53%;弃权379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7%。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46247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2111%;反对521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574%;弃权379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15%。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该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1313170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565%;反对561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60%;弃权2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5%。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45990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7157%;反对561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387%;弃权2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56%。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该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131318286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574%;反对568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13%;弃权1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3%。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46002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7389%;反对568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737%;弃权1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74%。
1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该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92927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460%;反对528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685%;弃权281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55%。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46271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2574%;反对528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002%;弃权281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24%。
本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12.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该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1313661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37%;反对527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03%;弃权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46481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6629%;反对527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847%;弃权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24%。13.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完成或超额完成2025年目标任务实行奖励的议案》该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1313637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19%;反对522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59%;弃权1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2%。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46457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6166%;反对522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728%;弃权1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06%。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炜衡沛雄(前海)联营律师事务所指派邓薇律师、石磊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议案、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会议形成的《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炜衡沛雄(前海)联营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