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85证券简称:万里石公告编号:2026-040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厦门万里石装饰设计有限公司、厦门万里石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4日及2026年3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9480万元。
担保额度及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其中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的担保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3月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近日,为支持天津万里石石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万里石”)开展专项处置工作,有序完成资产梳理、变现处置与人员安置,同步整合现有产能资源,推进集团整体产能结构优化。经审慎评估,同意在控股子公司天津万里石申请融资业务时继续为其提供担保,公司及子公司签署相关合同如下:
就天津万里石融资事宜,天津万里石与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海分行(以下简称“天津农商行滨海分行”)分别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 编 号 : 93501A00220260024 ) 及 《 抵 押 合 同 》( 合 同 编 号 :93501A002202600242001),天津农商行滨海分行为天津万里石提供人民币 500万元的贷款,同时为确保债权的履行,天津万里石以自有资产为上述借款提供抵押担保;此外,公司与天津农商行滨海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合同编号:93501A002202600241001),为该笔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天津万里石石材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天津万里石石材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0年09月01日
3、公司住所:天津滨海高新区塘沽海洋科技园宝山道1号
4、法定代表人:邹鹏
5、注册资本:人民币1839万元
6、经营范围:石材制品及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厂房、机械设备、汽车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其66.6884%股权。
8、被担保人最近一年一期的合并报表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项目2026年3月31日2025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3290.723397.57
负债总额1970.431665.29
净资产1320.291732.28
项目2026年1-3月2025年度
营业收入15.82294.47
利润总额-411.99-543.65
净利润-411.99-543.65
注:上述2025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6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9、信用状况:天津万里石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协议主要内容
1、《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93501A00220260024)主要内容(1)合同签署人:
贷款人: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海分行
借款人:天津万里石石材有限公司
(2)贷款用途:本贷款为借新还旧续贷,用于借款人日常流动资金需求
(3)贷款金额:人民币伍佰万元整
(4)贷款期限:12个月,自2026年5月11日起至2027年5月10日止
2、《抵押合同》(合同编号:93501A002202600242001)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人:
抵押人:天津万里石石材有限公司
抵押权人: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海分行
(2)主合同:债务人天津万里石与抵押权人签订的编号为
93501A00220260024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3)被担保的主债权: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全部债权,其中所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为人民币伍佰万元整。
(4)抵押物:《抵押合同》确定的抵押物详见编号为
93501A002202600242001-001《抵押物清单(房地产)》。
抵押物清单:
房产评是否
抵押物证书名称、编评估价估处所产权人已出设计号建筑面积值机租用途构天津万
津(2026)滨海高新滨海高新区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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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54092号宝山道1号定
公司
(5)合同生效:本合同自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双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
授权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3、《保证合同》(合同编号:93501A002202600241001)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人:
债权人: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海分行
保证人: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的主债权: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全部债权,其中所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为人民币伍佰万元整。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5)保证担保的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偿还或支付的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仲裁费用、执行费用、财产保全费用、公告费、评估/鉴定/拍卖等处置费用、律师费用、调查取证费用、差旅费用及其他合理费用等),以及相应款项的增值税。
(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保证人和债权人双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
权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控股子公司天津万里石融资提供担保,主要系支持控股子公司天津万里石开展专项处置工作,有序完成资产梳理、变现处置与人员安置。本次被担保对象天津万里石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但鉴于本次担保的对象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自有资产足以覆盖对应债务,且公司能对其经营管理及财务实施有效控制,故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担保事项已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3660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45.9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等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天津万里石与天津农商行滨海分行签署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2、天津万里石与天津农商行滨海分行签署的《抵押合同》;
3、公司与天津农商行滨海分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6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