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暨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宝山新”)聘
请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政旦所”)作
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职,现将对政旦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暨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5年1月1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鹏程一路 9号广电金融中心 11F
首席合伙人:李建伟
2、人员信息
截止2025年12月31日,政旦所合伙人33人,注册会计师12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9人。
3、业务信息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5年度下同)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12548.0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11310.12万元,管理咨询业务收入为557.6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441.99万元,其他鉴证业务收入(经审计):420.88万元。
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2家
2025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按证监会行业分类)
2025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及内控审计收费:5741.90万元
2025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止报告日,政旦所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0000万元,并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2025年年末数(经审计):
217.58万元。政旦所职业风险基金的计提及职业责任保险的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政旦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
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项目人员情况如下:
项目合伙人:丁月明,2019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8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3年11月开始在政旦所执业、2025年10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数量超过7家次。
签字注册会计师:成梦嘉,2025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5年9月开始在政旦所执业、2025年10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数量超过1家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蒋文伟,2016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8月开始在政旦所执业,2026年3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数量超过8家次。2026年3月因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红宁工作调整,政旦所新委派蒋文伟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事项已经适当的确认程序并进行了披露。
政旦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年4月28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全体委员审议
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政旦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议案呈报给董事会。2025年4月28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政旦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2025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政旦所为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4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预计1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预计20万元),较上年持平。
三、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依据《审计业务约定书》《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5年报工作安排,政旦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审计过程中,政旦所根据银宝山新的服务需求及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详细的审计策略、工作方案;政旦所和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人员构成、
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等与公司治理层和管理层进行了有效的沟通。
经审计,政旦所针对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监督情况根据《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政旦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
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4月28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政旦所为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机构。并
将议案呈报给董事会审议。
(二)2025年12月5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本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
计工作的政旦所召开了年审第一次沟通会,沟通了针对银宝山新2025年年度审计工作的总体审计策略、工作方案等。
(三)2026年1月29日,审计委员会与政旦所召开了年审第二次沟通会,就此次年审的基本情况、预审关注的重要事项等进行了进一步的沟通、讨论。
(四)2026年3月31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
议暨年审第三次沟通会,政旦所汇报了银宝山新2025年度内控及财报审计结果,并与审计委员会委员们进行了充分的交流、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认可政旦所审计结果、结论。
(五)2026年4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遵循年审审计项目的审计节点,并按规定程序履行了对政旦所年度审计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程序,对政旦所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有效性发挥着重要作用。
五、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相关要求,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内部管理规定,充分发挥了作为专业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对政旦所的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讨论、沟通和业务指导,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政旦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秉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了独立的审计工作,展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独立、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