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环境、社会与治理(ESG)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社会责任管理,推动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积极履行 ESG(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 ESG职责,是指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应当履行的
环境(Environmental)、社会(Social)与公司治理(Governance)方面的责任和义务,主要包括对自然环境和资源的保护、社会责任的承担以及公司治理的健全和透明。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利益相关方,是指其利益可能受到公司决策或经营活动
影响的组织或个人,包括股东(投资者)、债权人、职工、合作伙伴、客户、供应商、社区组织和相关政府部门等。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第五条 公司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要求,积极履行 ESG 职责,不定期评估公
司 ESG职责履行情况,自愿披露公司 ESG报告。
第二章 ESG 发展理念与原则
第六条公司始终坚持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相统一,在保障公司
可持续经营、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的前提下,积极履行 ESG职责。
第七条公司积极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把新
发展理念融入经营发展的各领域和全过程,通过在安全经营、科技创新、公司治理、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努力和实践,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在为社会贡献力量的同时实现环境友好建设。
1第八条公司尊重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利,促进与利益相关方的有效交流,
为维护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提供必要条件和保障。
第九条公司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将生态环保要求融入发展战略和公司
治理过程,主动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和污染防治、资源节约、生态保护的相关工作。
第十条在保障持续发展、提升经营业绩、保障股东利益的同时,公司应积
极参与地区建设、救灾助困和公益事业,履行相关社会责任。
第十一条公司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保证公司
治理结构的透明度和规范性,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和质量。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公司治理制度,做好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分工和监督,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防范和解决公司治理风险。
第三章 ESG 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十二条 公司建立结构完整、层级清晰、权责明确、运行高效的 ESG 管理体系,对相关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决策、组织实施、监督评估。
第十二条 公司建立由董事会、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ESG 项目工作组
和 ESG执行机构组成的四级 ESG管理架构。
(一)董事会是 ESG工作的领导和决策机构,主要决定公司 ESG发展方向、战略和目标,审议和批准公司的 ESG管理制度、ESG报告和 ESG重大事项等。
(二)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是 ESG 工作的研究和指导机构,经董事会授权,负责制定具体 ESG 工作细则,研究、分析和评估 ESG 等相关事项,指导ESG工作的日常开展及 ESG报告的编制工作。
(三)公司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下设 ESG项目工作组,作为公司 ESG事
宜的统筹沟通及执行机构,为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履行 ESG相关工作职责提供保障和专业支持。ESG 项目工作组由公司主管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和指定的ESG工作对接人员组成,董事会办公室为 ESG项目工作组的牵头部门。ESG项目工作组负责对公司 ESG 信息收集和汇编,组织编制 ESG 报告及相关文件;
组织开展与利益相关方的沟通,了解诉求、意见和建议;组织开展 ESG 项目工作组其他工作。
2(四)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是 ESG 工作的执行单位,各执行单位承担职
责范围内的主体责任,负责按照公司整体规划,落实 ESG 工作任务并定期汇报执行情况。
第十三条根据工作需要,公司可聘请相关领域的专家顾问或专业机构,为
推进 ESG工作提供专业化建议。
第十四条公司应建立信息沟通机制,与利益相关方保持信息畅通。必要时,可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听取利益相关方的反馈意见和建议,以便持续改进工作成效。
第四章 ESG 管理内容
第十五条围绕可持续发展整体战略,公司从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维度开
展 ESG 管理。
第十六条 环境维度(E),公司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环境保护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执行行业标准,加强污染治理和资源节约,推进绿色发展。
(一)认真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环境法律、行政法规和标准,建立健全环境管理体系;
(二)落实国家“双碳”行动,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优化能源结构,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
(三)在生产过程中积极采用绿色低碳工艺和环保管理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
(四)加强对废弃物的有效控制和处理,有效节约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
(五)鼓励利益相关方共同参与环境保护活动,通过教育和培训提高全员的
环保意识,共同为构建绿色、和谐的生态环境而努力。
第十七条 社会维度(S),公司应当切实保障员工福祉、供应链责任及客户
数据安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构建多元、包容、安全、和谐的运营环境。
(一)公司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保障员工合法权益,规范劳动用工管理,提供多元的员工福利,建立完善的员工职业发展通道和培训机制;
3(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保障员工的健康及安全;
(三)加强客户沟通,建立有效反馈机制,保障客户合理权益;
(四)加强品牌建设,树立和维护公司品牌形象;
(五)加强供应链 ESG 管理,保障供应链安全稳定和韧性;
(六)打造共生共赢生态,赋能上下游供应链,共同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七)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保障产品质量与安全;
(八)持续推进产品迭代创新和技术攻关,通过数智化赋能公司生产经营效率提升;
(九)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强化社会贡献,助力乡村振兴,促进产城融合为城乡发展赋能提质。
第十八条 治理维度(G),公司应当建立透明、问责的治理架构及合规体系,强化监督与风险管理,确保商业道德与长期价值。
(一)建立健全科学规范、运作高效的现代公司治理体系,透明信息披露,健全利益相关方常态化沟通机制;
(二)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持续提升风险管理与应对能力,实现在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中稳健发展;
(三)坚持合规经营、诚信经营,坚决禁止贪污腐败、商业贿赂及利益输送,维护公平市场竞争秩序;
(四)制定切实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积极回报股东,切实保障股东利益。
第五章 ESG 报告与信息披露
第十九条 公司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及 ESG 工作需要评
估公司 ESG职责的履行情况,形成 ESG报告,并根据有关规定自愿披露。
第二十条 ESG 报告的编制和发布工作应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报告应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相关指定媒体上公开披露。
第二十一条因涉及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
的重大违法行为,导致公司受到行政处罚的,或公司发生与环境保护及其他 ESG
4职责相关的重大事项,可能对公司业绩或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公司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在公司 ESG 信息披露前,负有将该信息的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的责任。知情人对该信息负有严格的保密责任和义务,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告且已明确提醒接受方负有保密义务的情形外,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漏尚未公开的信息,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如与国家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相抵触的,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并修订。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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