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公告
证券代码:002787证券简称:华源控股公告编号:2026-024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或修改议案的情况;本次股东会上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6年4月27日(周一)上午9: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4月 27日上午 0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夏蓉街199号华源创新中心20幢11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或网络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志聪先生
6、公司于 2026年 3月 31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知的公告》。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1、出席总体情况: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137人,代表股份116866601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36.1355%(已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11764376股,下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朱强律师、钟婷律师出席现场会议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数共7人,代表股份111600866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34.5073%。
3、网络投票情况:出席网络投票的股东130人,代表股份5265735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
总数的1.6282%。
4、中小股东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134人,代表股份6243281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1.930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977546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0.302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0人,代表股份5265735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1.6282%。
(备注: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21日,公司总股本为335176599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为11764376股,不具有表决权。因此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323412223股。)5、出席董事:公司董事总数7人,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及受托董事共7人(其中受托董事0人),
现场出席会议的董事有3人,为李志聪先生、邵娜女士、陆林才先生,沈华加先生、吴青川先生、陈伟先生、姚卫蓉女士通过网络视频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
6、列席会议人员(高级管理人员):李志聪先生、邵娜女士。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了股东会通知列明的全部议案。就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议案,对中小股东的表决进行了单独计票。各项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结果:同意1167765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29%;反对5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7%;弃权3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1531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568%;反对5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45%;弃权3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86%。
2、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结果:同意1167701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74%;反对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6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2%;弃权3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1467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543%;反对6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771%;弃权3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86%。
3、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164148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34%;反对41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10%;弃权4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7914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7634%;反对41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703%;弃权4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63%。
4、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61518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360%;反对5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77%;弃权3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1518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360%;反对5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77%;弃权3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63%。
该议案涉及回避表决,关联股东李志聪先生、陆林才先生、邵娜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5、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167702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75%;反对6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2%;弃权3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1468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559%;反对6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771%;弃权3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70%。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167686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61%;反对5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1%;弃权4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8%。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1452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303%;反对5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02%;弃权4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95%。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16778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42%;反对5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7%;弃权3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1546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809%;反对5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53%;弃权3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38%。
8、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164483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21%;反对3830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78%;弃权3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8250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3010%;反对3830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352%;弃权3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38%。
9、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167686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61%;反对5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1%;弃权4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1452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303%;反对5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02%;弃权4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95%。
10、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公司部分已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16806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7%;反对2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0%;弃权3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1833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406%;反对2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24%;弃权35400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公告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70%。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167686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61%;反对6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6%;弃权3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1452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303%;反对6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27%;弃权3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70%。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