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刘海云、高仲华、唐亮、郭伟、张有文、
钟孟光的监管函
公司部监管函〔2026〕第25号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刘海云、高仲华、唐
亮、郭伟、张有文、钟孟光: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关于对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对唐亮、刘海云、郭伟、张有文、高仲华、钟孟光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6〕
36号)及本所查明,你公司与合同管理相关的内部控制存在缺
陷、且存在部分董事会会议记录不规范、2017年至2020年相关
对外财务资助未及时审议和披露、2024年12月受赠广东建艺石材有限公司股权相关的信息披露不准确的问题。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1.4条、4.2.11条,《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1.4条、第2.1.1条第一款、第4.1.1条,《股票上市规则(20201年修订)》第1.4条、第2.1条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7.4.3条的规定。
你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刘海云,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
1.4条、第2.1条、第3.1.5条的规定,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你公司时任董事长唐亮、时任副董事长郭伟,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
第1.4条、第2.1.2条第一款、第4.3.1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你公司总经理张有文,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1.4条、第2.1.2
条第一款、第4.3.1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你公司董事会秘书钟孟光,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1.4条、
第2.1.2条第一款、第4.3.1条第一款、第4.4.2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你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高仲华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0年修订)》第1.4条、第2.1条、第3.1.5条、第3.2.2
条的规定,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2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吸取教训,
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特此函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2026年2月27日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