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91证券简称:坚朗五金公告编号:2026-026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5月8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8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坚朗路3号公司总部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
1/6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白宝鲲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86人,代表股份2134448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076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504058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038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80人,代表股份630390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38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77人,代表股份65012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60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76人,代表股份65009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602%。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国枫律师事
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2/6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提案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2、每项提案的表决结果:
(1.00)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类别同意反对弃权占出席会议占出席会议占出席会议总体股份数量有效表决权股份有效表决权股份有效表决权表决(股)股份总数数量(股)股份总数数量(股)股份总数情况比例比例比例
21326279499.9147%1640500.0769%180000.0084%
同意反对弃权中小占出席会议占出席会议占出席会议投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股份数量股份股份者表有效表决权有效表决权有效表决权
(股)数量(股)数量(股)决情股份总数股份总数股份总数况比例比例比例
631916997.1998%1640502.5234%180000.2769%
(2.00)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类别同意反对弃权占出席会议占出席会议占出席会议总体股份数量有效表决权股份有效表决权股份有效表决权表决(股)股份总数数量(股)股份总数数量(股)股份总数情况比例比例比例
21324449499.9061%1786500.0837%217000.0102%
同意反对弃权中小占出席会议占出席会议占出席会议投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股份数量股份股份者表有效表决权有效表决权有效表决权
(股)数量(股)数量(股)决情股份总数股份总数股份总数况比例比例比例
630086996.9183%1786502.7479%217000.3338%3/6(3.00)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类别同意反对弃权占出席会议占出席会议占出席会议总体股份数量有效表决权股份有效表决权股份有效表决权表决(股)股份总数数量(股)股份总数数量(股)股份总数情况比例比例比例
21326119499.9140%1645500.0771%191000.0089%
同意反对弃权中小占出席会议占出席会议占出席会议投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者表股份数量股份股份有效表决权有效表决权有效表决权决情(股)数量(股)数量(股)股份总数股份总数股份总数况比例比例比例
631756997.1751%1645502.5311%191000.2938%(4.00)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类别同意反对弃权占出席会议占出席会议占出席会议总体股份数量有效表决权股份有效表决权股份有效表决权表决(股)股份总数数量(股)股份总数数量(股)股份总数情况比例比例比例
21308219499.8301%1722500.0807%1904000.0892%
同意反对弃权中小占出席会议占出席会议占出席会议投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者表股份数量股份股份有效表决权有效表决权有效表决权决情(股)数量(股)数量(股)股份总数股份总数股份总数况比例比例比例
613856994.4218%1722502.6495%1904002.9287%4/6(5.00)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类别同意反对弃权占出席会议占出席会议占出席会议总体股份数量有效表决权股份有效表决权股份有效表决权表决(股)股份总数数量(股)股份总数数量(股)股份总数情况比例比例比例
21302989499.8056%1663500.0779%2486000.1165%
同意反对弃权中小占出席会议占出席会议占出席会议投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者表股份数量股份股份有效表决权有效表决权有效表决权决情(股)数量(股)数量(股)股份总数股份总数股份总数况比例比例比例
608626993.6174%1663502.5588%2486003.8239%
(6.00)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类别同意反对弃权占出席会议占出席会议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的非关联股的非关联股总体股份数量股份股份东所持有效东所持有效东所持有效表决(股)数量(股)数量(股)表决权股份表决权股份表决权股份情况总数比例总数比例总数比例
2753975198.5068%1704500.6097%2470000.8835%
同意反对弃权中小占出席会议占出席会议占出席会议投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者表股份数量股份股份有效表决权有效表决权有效表决权决情(股)数量(股)数量(股)股份总数股份总数股份总数况比例比例比例
608376993.5789%1704502.6218%2470003.7993%
5/6现场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白宝鲲、陈平、张德凯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见证律
师:付雄师、吴任桓。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本次股东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