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91证券简称:坚朗五金公告编号:2025-071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11月1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坚朗路3号公司总部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
1/4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白宝鲲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66人,代表股份1911601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699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776971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847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9人,代表股份134629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52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58人,代表股份24215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2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58人,代表股份24215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29%。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国枫律师事
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2/4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提案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2、每项提案的表决结果:
(1.00)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类别同意反对弃权占出席会议占出席会议占出席会议总体股份数量有效表决权股份数量有效表决权股份数量有效表决权表决(股)股份总数比(股)股份总数比(股)股份总数比情况例例例
19109788999.9674%419500.0219%203000.0106%
同意反对弃权中小占出席会议占出席会议占出席会议投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者表股份数量股份数量股份数量有效表决权有效表决权有效表决权决情(股)(股)(股)股份总数比股份总数比股份总数比况例例例
235932097.4294%419501.7323%203000.838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见证律
师:付雄师、吴任桓。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本次股东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
3/4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1、《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