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91证券简称:坚朗五金公告编号:2026-040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财会〔2026〕7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20号”或“本解释”)相关规定进行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适用日期2026年6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20号〉的通知》(财会〔2026〕7号),规定“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等相关内容。本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年1月1日至本解释施行日新增的本解释规定的业务,企业应当根据本解释进行调整。
公司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施行时间执行变更后的相关会计政策。
1(二)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20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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