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92证券简称:通宇通讯公告编号:2026-033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东镇东二路1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吴中林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35人,代表股份2480764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357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2446798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709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29人,代表股份33966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8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32人,代表股份34474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8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507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7%。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29人,代表股份33966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84%。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1.00《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77946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64%;
反对2545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26%;弃权2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656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8257%;反对2545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824%;弃权2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19%。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2.00《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78019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93%;
反对2476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98%;弃权2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729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0375%;反对2476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822%;弃权2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03%。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3.00《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77944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63%;
反对2492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05%;弃权3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654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8199%;反对2492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286%;弃权3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14%。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4.00《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77933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59%;
反对2488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03%;弃权3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643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7880%;反对2488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170%;弃权3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49%。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5.00《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77969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73%;
反对2489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03%;弃权3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679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8925%;反对2489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199%;弃权3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76%。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6.00《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776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30%;
反对2839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45%;弃权3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323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8618%;反对2839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361%;弃权3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21%。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7.00《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477908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49%;
反对255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28%;弃权3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618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7155%;反对255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969%;弃权3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76%。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8.00《关于开展2026年度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77974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75%;
反对247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98%;弃权3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684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9070%;反对247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851%;弃权3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79%。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9.00《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77923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55%;
反对253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21%;弃权3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1633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7590%;反对253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476%;弃权3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34%。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10.00《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463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2659%;反对2699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291%;弃权3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463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2659%;反对2699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291%;弃权3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50%。
与上述议案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已回避表决,亦未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上海中联(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