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92证券简称:通宇通讯公告编号:2025-027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东镇东二路1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吴中林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52人,代表股份2534027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564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2514433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189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46人,代表股份19593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5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46人,代表股份19593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5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46人,代表股份19593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55%。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1.00《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3226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03%;
反对149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2%;弃权
26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1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827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9848%;反对149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7.6546%;弃权26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07%。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2.00《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3220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80%;
反对155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4%;弃权26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770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6939%;反对155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7.9455%;弃权26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07%。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3.00《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3258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32%;
反对11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3%;弃权
26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1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153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6527%;反对11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5.9867%;弃权26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07%。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4.00《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3225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99%;
反对15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9%;弃权
258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1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816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9327%;反对15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475%;弃权258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198%。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5.00《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32611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41%;
反对117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5%;弃权
238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177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7726%;反对117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6.0096%;弃权238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77%。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6.00《关于<2024年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3213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55%;
反对149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1%;弃权
391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705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3621%;反对149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7.6393%;弃权391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986%。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7.00《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53174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98%;
反对1809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4%;弃权
475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308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3395%;反对1809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2332%;弃权475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273%。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8.00《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32054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22%;
反对149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1%;弃权
475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621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9334%;反对149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7.6393%;弃权475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273%。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9.00《关于开展2025年度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3192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69%;
反对162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3%;弃权
477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8%。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487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2495%;反对162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8.3129%;弃权477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375%。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10.00《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32011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04%;
反对1590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8%;弃权
425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577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7114%;反对1590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8.1165%;弃权425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721%。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中联(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五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