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96证券简称:世嘉科技公告编号:2025-064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134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09.172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8286%。
2.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为2025年11月14日。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世嘉科技”)于2025年11月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或者“本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134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09.172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8286%。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
的解除限售相关手续,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年8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2024年8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4年8月19日至2024年8月29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并于2024年8月30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4年9月3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4年9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6、2024年9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4年10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8、2024年10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明确的意见。
9、2024年10月23日,公司首次授予的528.93万股限制性股票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授予登记工作。
10、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该事项经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11、2025年5月15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2、2025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13、2025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14、2025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相关事项的议案》。15、2025年11月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16、2025年11月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二、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1、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已届满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40%。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2024年10月23日,第一个限售期已于2025年10月22日届满。
2、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锁:
序号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
1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
2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不适当人选;序号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2023年业绩为基数,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2024年净利润(不含股率不低于10%;
份支付费用的影响)为
32、公司2024年净利润不低于2000.00万元。
9733.03万元。达到解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所载数除限售条件。
据为计算依据;
(2)上述“净利润”指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的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含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下同。
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首次授予的136名激励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 S/A/B/C/D五个档次,对象中:
激励对象解除限售的比例规定具体如下:
(1)有2名激励对象因考核评价表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
评价结果 S/A/B C/D格,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可解除限售比例100%0
4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评级为 S/A/B,则激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励对象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分批次解除限售;
(2)134名激励对象个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评级为 C/D,则公司人层面评价结果为 A,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解除限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售额度,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为100%。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符合可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134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09.172万股。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为上述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本次解除限售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在第一个限售期内,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
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万股。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解除限售的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四、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134人。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209.172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8286%。
(三)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5年11月14日。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具体情况如下:
首次获授的已解除限售限本次可解锁限剩余未解除限姓名职位权益数量制性股票数量制性股票数量售限制性股票(万股)(万股)(万股)数量(万股)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周燕飞董事、财务总监20.0008.0012.00
康云华董事会秘书20.0008.0012.00
二、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482.930193.172289.758(业务)人员(132人)
首次授予合计(134人)522.930209.172313.758
注:1.上述表格中,不包括离职激励对象需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2.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五、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股本结构变化情况表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本次变动后类别数量(股)比例(%)(股)数量(股)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2675046510.60-2091720246587459.77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2567648389.40+209172022776820390.23
注:1.上表变动情况仅考虑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项,实际变动结果以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2.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六、备查文件1.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