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96 证券简称:世嘉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9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 34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2.5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1684%。
2.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为 2026年 9月 18日。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世嘉科技”)于2026 年 9 月 1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或者“本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 34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2.5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1684%。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相关手续,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 2024年 8月 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 2024年 8月 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3. 2024年 8月 19日至 2024年 8月 29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并于2024 年 8月 30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 2024年 9月 3日,公司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 2024年 9月 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6. 2024年 9月 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7. 2024年 10月 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8. 2024年 10月 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明确的意见。
9. 2024年 10月 23日,公司首次授予的 528.93万股限制性股票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授予登记工作。
10. 2025年 4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首次授予的两名激励对象离职,按规定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6万股进行回购注销。2025 年 5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11. 2025 年 8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12. 2025 年 8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相关事项的议案》。
13. 2025 年 9 月 11 日,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 87.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授予登记工作。14. 2025 年 11 月 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15. 2025年 11月 1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办理完成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相关手续。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 134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09.172万股。
16. 2025年 11月 2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完成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涉及 2名离职激励对象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 6.00万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252426948股减少至 252366948股。
17. 2026年 1月 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预留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预留授予的 1名激励对象离职,按规定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18. 2026年 9月 1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34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2.50万股。
二、关于 2024年限制性股票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1.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已届满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自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
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 50%。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完成日为 2025年 9月 11日,第一个限售期已于 2026年 9月 10日届满。
2.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锁:
序号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
1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本次解除限售的 34 名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
2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
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公司 2024 年、2025 年
1、以 2024 年业绩为基数,公司 2025 年营业收入增长净利润(不含股份支付率不低于 10%;
费用的影响)累计为
3 2、公司 2024年-2025年净利润累计不低于 4500.00万元。
5515.44 万 元 , 高 于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所载数
4500.00 万元,达到解
据为计算依据;
除限售条件。
(2)上述“净利润”指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的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含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
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解除限售的 34 名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 S/A/B/C/D五个档次,激励对象中:34名激励
激励对象解除限售的比例规定具体如下:
对象 2025 年度个人绩
4 考核评价表
效考核评级均为S/A/B,评价结果 S/A/B C/D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可解除限售比例 100% 0为 100%。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评级为 S/A/B,则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分批次解除限售;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评级为 C/D,则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解除限售额度,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符合可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34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2.50万股。根据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会的授权,同意为上述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本次解除限售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预留授予时,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全部限制性股票,公司将其原获授股份数调整给其他预留授予激励对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37人调整为 35人,预留授予权益总量仍为 87.00万股。
预留授予登记完成后,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2.00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注销完成后,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35人减少至 34人,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87.00 万股减少至 85.00 万股。因此,本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为 42.50万股。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解除限售的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四、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34人。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42.50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1684%。
(三)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6年 9月 18日。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具体情况如下:
预留获授的 已解除限售限 本次可解除限 剩余未解除限售激励对象类别 职位 权益数量(万 制性股票数量 售限制性股票 限制性股票数量股) (万股) 数量(万股) (万股)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
85.00 0 42.50 42.50
务)人员(34人)预留获授的 已解除限售限 本次可解除限 剩余未解除限售激励对象类别 职位 权益数量(万 制性股票数量 售限制性股票 限制性股票数量股) (万股) 数量(万股) (万股)
预留授予合计(34人) 85.00 0 42.50 42.50
注:1.上述表格已扣除 1名离职激励对象获授的 2.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2.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中不含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股本结构变化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类别数量(股) 比例 (股)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24663245 9.77% -425000 24238245 9.6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27703703 90.23% 425000 228128703 90.40%
三、股份总数 252366948 100.00% - 252366948 100.00%
注:1. 上表变动情况仅考虑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项,实际变动结果以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2. 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六、备查文件
1.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
会议决议;
2.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