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98证券简称:帝欧水华公告编号:2025-141
债券代码:127047债券简称:帝欧转债
帝欧水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
罚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帝欧水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曾用名“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了企业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 2025年度拟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根据相关要求,现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相
应整改情况披露如下:
一、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1、2022年6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出具监管函
公司于2022年1月29日披露《2021年度业绩预告》称,预计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200-36900万元。但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912
1万元,较原预计区间范围差异幅度较大。
2022年6月2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就上述事项对公司出具《关于对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22〕第
152号)。
2、2022年7月,四川证监局出具监管关注函公司与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信评估”)签订《资产评估委托合同》,委托银信评估对公司相关资产组合在2020年末可收回价值进行评估。
2021年2月22日至3月25日,银信评估工作人员在公司开展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上述评估工作涉及公司尚未披露的2020年年报部分信息,公司未对银信评估工作人员按照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登记管理。
2022年7月6日,四川证监局就上述事项对公司出具《监管关注函》(川证监公司[2022]27号)。
3、2022年11月,四川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2022年1月29日,公司披露《2021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1年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27200至36900万元。2022年4月23日,公司披露《2021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将预计2021年度净利润的区间修正为5175万元至7750万元。2022年4月30日,公司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显示,2021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6912万元。
2022年11月28日,四川证监局就上述事项对公司出具《关于对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71号),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刘进、吴志雄、钟杰、蔡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4、2024年3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出具监管函
公司发行的帝欧转债前期已存在触发《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情形,但公司迟至2024年3月21日才披露《关于不向下修正帝欧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司未在预计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
5个交易日前及时披露提示性公告。
2024年3月22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就上述事项对公司出具《关于对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24〕第
252号)。
(二)整改措施
公司收到上述监管函后高度重视,提醒全体时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切实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并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特此公告。
帝欧水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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