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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顺股份: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5-09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002800证券简称:天顺股份公告编号:2025-022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8日(星期四)北京时间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5月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5年5月8日9:15,

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8日15:00。

2.会议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街52号新疆天顺供

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丁治平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47人,代

1表股份787155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7005%。其中:通过现

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4人,代表股份780455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2604%;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43人,代表股份6700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01%。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国浩律师(乌鲁木齐)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85156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61%;

反对181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11%;弃权1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78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9395%;反对181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6.4575%;弃权1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030%。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85146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49%;

反对182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24%;弃权1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同意4868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7940%;反对182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6030%;弃权1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030%。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85140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41%;

反对181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11%;弃权1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62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7068%;反对181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4575%;弃权1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357%。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85210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29%;

反对174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22%;弃权195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931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7160%;反对174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4396%;弃权195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8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444%。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3总表决情况:

同意785126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23%;

反对18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29%;弃权195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48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5003%;反对18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6553%;弃权195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8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444%。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84992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52%;

反对188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96%;弃权27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13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5459%;反对188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4318%;弃权27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88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223%。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712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5313%;反对

188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4318%;弃权277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3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4同意4712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5313%;反对188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4318%;弃权277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88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368%。

8.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56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3486%;反对

189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4900%;弃权6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6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356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3486%;反对189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4900%;弃权6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6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614%。

9.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84414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18%;

反对193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60%;弃权804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36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1465%;反对193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1589%;弃权804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88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946%。

5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乌鲁木齐)事务所张瑞琛、王燕梅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二0二四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乌鲁木齐)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9日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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