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01证券简称:微光股份公告编号:2026-030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
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3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14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29)。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6年8月13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
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6年8月13日)登记
在册的前十名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情况占总股本比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
(%)
1何平9041760039.38
2邵国新5812560025.31
3张为民64584002.81
4杭州微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8365202.54
5胡雅琴32292001.41
6何思昀32292001.4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寿安保智慧生
715687950.68
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8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10002100.44
第1页共2页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开源公用事
99114100.40
业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0尹琴8887500.39
注:1、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
2、2026年8月13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公司股份数量20419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为0.89%,未纳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列示。
二、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6年8月13日)登记
在册的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情况占无限售条件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股份总数比例
(%)
1何平2260440019.52
2邵国新1453140012.55
3张为民64584005.58
4杭州微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8365205.04
5胡雅琴32292002.79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寿安保智慧生
615687951.35
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7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10002100.86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开源公用事
89114100.79
业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9尹琴8887500.77
10何思昀8073000.70
注:1、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
2、2026年8月13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公司股份数量2041950股,占公司无限售条
件股份总数比例为1.76%,未纳入公司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列示。
特此公告。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