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01 证券简称:微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5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年 9月 3日以电子邮件等
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6年 9月 9日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行政楼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名,实际出席董事 9名(其中非独立董事何平先生、何思昀女士和独立董事郑金都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平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鉴于在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前,公司实施了 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根据《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关于派息时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的规定,以及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公司召开董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本激励计
划的授予价格由 14.18元/股调整为 14.03元/股。除上述调整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经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非独立董事何平先生、何思昀女士、倪达明先生、李磊先生、董荣璋先生为本激励计划
的关联董事,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本公告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的《关于调整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
该事项已经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 2026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确定以 2026 年 9月 9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75 名激励对象合计授予限制性股票 2041950 股,授予价格为 14.03元/股。
非独立董事何平先生、何思昀女士、倪达明先生、李磊先生、董荣璋先生为本激励计划
的关联董事,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本公告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向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
该事项已经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第五次会议记录。
特此公告。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