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4.1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及有关规定,对2025年度证券投资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证券投资审议批准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4年7月9日、2024年7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其中股票投资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委托理财单笔购买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滚动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投资金额(含相关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不超过上述投资额度。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在投资额度范围内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分别于2025年7月4日、2025年7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0万元,其中委托理财单笔购买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滚
动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投资金额(含相关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不超过上述投资额度。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在投资额度范围内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二、截至2025年末证券投资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证券投资明细如下:
第1页共3页单位:元计入权益的累证券品证券代证券最初投资成会计计本期公允价值会计核算资金期初账面价值计公允本期购买金额本期出售金额报告期损益期末账面价值种码简称本量模式变动损益科目来源价值变动境内外松发公允价交易性金自有
603268152855158.590.00119999971.430.00152855158.59272855130.02
股票股份值计量融资产资金
境内外300760迈瑞公允价-673754.450.0063092299.8049926876.17-1585955.6411427000.00交易性金自有股票医疗值计量融资产资金
境内外301096百诚7751382.16公允价6506710.001534919.210.0016328966.7018904040.101077673.454982608.00交易性金自有股票医药值计量融资产资金境内外银都公允价交易性金自有
6032771005.580.0014530815.8010523241.84857079.944810434.75
股票股份值计量融资产资金沪深
基金 510300 300E 4094805.31
公允价4022000.00803435.100.001938924.491949824.50833363.324753000.00交易性金自有
TF 值计量 融资产 资金境内外巨星公允价交易性金自有
002444446621.000.0010908159.417872829.431102779.234082400.00
股票科技值计量融资产资金
境内外300314戴维1027350.93公允价901926.0059818.850.002742331.741730024.93104461.292014058.00交易性金自有股票医疗值计量融资产资金软件公允价交易性金自有
基金159852-105600.000.002006580.580.00-105780.581900800.00
ETF 值计量 融资产 资金
境内外300973立高公允价-40863.000.001330963.350.00-34963.351290000.00交易性金自有股票食品值计量融资产资金境内外瑞普公允价交易性金自有
300119-128510.000.001160947.540.00-128597.541032350.00
股票生物值计量融资产资金
期末持有的其他证券投资0.00--0.00-3285.000.002021285.470.00-3445.472017840.00----
合计12873538.40--11430636.00154748945.880.00236061246.3190906836.97154971773.24311165620.77----
第2页共3页三、关于证券投资内控管理情况
公司严格遵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制定并严格执行《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公司均以自有资金、自有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开展证券投资业务,不存在使用他人账户或向他人提供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情形。公司密切跟踪市场环境变化,强化市场研判与尽职调查,审慎评估、择优选择投资品种,合理分散投资、控制投资规模,并根据市场情况动态优化投资策略,切实强化风险管控;持续跟踪监控存续投资产品,及时掌握相关信息,最大程度防范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对证券投资情况开展审计监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等汇报。
2025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证券投资业务,实现证券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未发现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规定的情形。
特此说明。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