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02 证券简称:洪汇新材 公告编号:2026-044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
2、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
3、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鉴于公证天业已经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满 10年,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同时也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公司经公开招标,拟聘任中兴华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4、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
会议及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5、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相关规定。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9月 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中兴华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3年 11月 4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院 1号楼南楼 20 层
首席合伙人 李尊农 2025年末合伙人数量 212人
2025年末执业人员 注册会计师 1084人
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532人
业务收入总额 21.96亿元
2025年(经审计)
审计业务收入 15.51亿元业务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 3.32亿元
客户家数 197家
审计收费总额 2.49亿元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
2025年上市公司 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含 A、B股)审计 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综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制造业 119家
2、保护投资者能力
中兴华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1730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被判定在 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在宁夏红山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被判定在 10%的范围内对红山河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亨达案件已完结,且中兴华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红山河案件正在执行中。
以上案件均不会对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中兴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7次、行政监管措施
19次、自律监管措施 4次、纪律处分 3次。51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5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39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11人次、
纪律处分 12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开始从事上 开始为本公 近三年签署或
注册会计师 开始在本所
人员性质 姓名 市公司审计 司提供审计 复核上市公司
执业时间 执业时间
时间 服务时间 审计报告数量项目
汪军 2009年 2013年 2007年 2026年 10家合伙人签字注册
张凯茗 2019年 2016年 2024年 2026年 6家会计师质量控制
李大胜 2006年 2008年 2020年 2026年 5家复核人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中兴华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
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依据国资监管及《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公司业务规模、行业属性、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综合评估年报审计人员配置与项目投入工作量,履行公开招标程序选聘和拟定了本次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收费。
本次年报审计费用为 28.8万元,较上期审计费用下降 4%。
本次内控审计费用为 8.8万元,较上期审计费用下降 12%。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6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中兴华签署相关协议。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公证天业,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满 10年,其就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出具的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鉴于公证天业已经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满
10年,为满足主管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轮换的有关规定,同时也为保证公司审
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及审计服务需求,经公开招标程序,公司拟聘任中兴华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 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报告审计服务,聘期一年。(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双方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表示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及相关执业准则有关规定,积极沟通做好后续相关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开招标情况
公司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采用
公开招标方式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在规定网站对招标信息予以公开,中标单位为中兴华。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9月 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以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认真核查了中兴华的基本情况、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水平等情况;认为中兴
华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要,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变更理由充分合理,同意公司聘任中兴华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9月 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兴华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
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