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02证券简称:洪汇新材公告编号:2026-014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5年度。
2、根据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199834.94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361641.92元,提取任意公积金0元,弥补亏损0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可供分配的利润266075511.04元,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82962344.32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66075511.04元。
3、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预期和信心,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
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2025年度整体财务状况,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人民币(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股且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3830004股,按公司总股本(181245890股)扣除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177415886股为基数进行测算,本次预计共派发现金红利17741588.60元(含税)。
如在预案公布之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
发生变动的,公司拟以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时为准。
4、公司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股份回购情况
(1)本次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派发现金红利17741588.60元(含税)。
(2)2025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
13498801.89元(含交易费用)。
(3)2025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的总额为31240390.49元,该总额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75.83%。
三、现金分红预案的具体情况
(一)本年度现金分红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年度现金分红预案相关指标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17741588.6039263836.9244750496.5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41199834.9459240089.2850881971.70
净利润(元)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266075511.04
未分配利润(元)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282962344.32
计未分配利润(元)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否计年度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01755922.02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0回购注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50440631.97
净利润(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101755922.02额(元)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则》第9.8.1条第(九)
□是□否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101755922.02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的30%,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预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环
境、自身发展规划、盈利水平以及投资者回报水平等因素,本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要求,具备合法性、合理性。公司的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度审计报告;
2、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