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解禁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山东
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元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丰元股份非公开发行限售股解禁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76号)核准,丰元股份于2022年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 15 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2112444股。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于2022年10月1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除发行对象赵光辉先生限售期为
18个月外,其余14名发行对象限售期为6个月,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
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本次发行各发行对象、认购情况、限售期等具体情况如下:
占发行后截至本核查意认购股数认购金额锁定期序号发行对象名称总股本的见披露日解除
(股)(元)(个月)比例限售情况
1赵光辉82333534999970.850.41%18未解除
2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563632193999996.322.28%6已解除
3 UBSAG 2328863 98999966.13 1.16% 6 已解除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11714889999961.481.06%6已解除占发行后截至本核查意
认购股数认购金额锁定期序号发行对象名称总股本的见披露日解除
(股)(元)(个月)比例限售情况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
5司-瑞华精选9号私募证券164667169999984.210.82%6已解除
投资基金
6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64667169999984.210.82%6已解除
江阴新扬船综合经营中心
7159962367999973.730.80%6已解除(有限合伙)
8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34086857000298.680.67%6已解除
9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24676552999980.150.62%6已解除
青岛华资盛通股权投资基
10117619349999964.430.59%6已解除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冯红卫77628732999960.370.39%6已解除
12魏中传72924030999992.400.36%6已解除
13田万彪70571629999987.160.35%6已解除
14宋文光70571629999987.160.35%6已解除
天津华人投资管理有限公
15司-华人和晟6号证券投资70571629999987.160.35%6已解除
私募基金
合计22112444939999994.4411.05%--
注:序号2-15发行对象解除限售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暨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二、本次限售股份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1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新增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22112444股,总股本从177932205股增至200044649股。
2023年5月26日,公司因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公司总股本由200044649股增加至280062508股。
截至本核查意见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280062508股,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因资本公积金转增后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遵守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限售期安排。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做出的股份限售承诺
序号发行对象名称锁定承诺承诺届满期限履行情况本人将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要求,承诺上述获配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锁定
18个月,在此期间内不予转让。本次获配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2024年
1赵光辉已履行
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4月13日的股份亦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在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对象持有股份的锁定
期另有规定的,则服从相关规定。
2、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光辉先生。
截至本核查意见披露日,赵光辉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股份限售承诺,未发生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形,公司对其亦不存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4月15日(星期一);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152669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
0.4116%,占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比例为0.4151%;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发行对象为1名,共涉及1个股东证券账户;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所持有限本次解除限解除限售售股数量售股份数量股占总股序号发行对象证券账户名称
(股)(股)本比例
1赵光辉赵光辉115266911526690.4116%
合计115266911526690.4116%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数较认购股数增加的原因系公司2023年5月26日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每10股转增4股所致。
五、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公司的股本变动结构表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本次变动后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比例(%)增减数量(+,-)股份数量(股)比例(%)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23998590.86-115266912471900.45
高管锁定股12471900.45012471900.45
首发后限售股11526690.41-115266900.0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7766264999.14115266927881531899.55
三、总股本280062508100.000280062508100.00
注:1.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取值可能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原因所致;2.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限售承诺;
3、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4、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丰元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解禁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解禁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春芳仓勇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